線上書籍

Home

學務處網頁

  • 目的:提倡學生正當休閒娛樂,發展自我。
  • 對象:本校一、二、三年級學生。
  • 競賽項目:

  (一)、歌唱組:

      1、比賽歌曲:請自選瑞影伴唱機內歌曲一首,至上網「台灣點歌王-瑞影」搜尋曲目。

歌唱組獨唱曲限個人報名,合唱對唱曲可雙人報名。

      2、比賽規則:

 (1)、歌唱時間:請從頭演唱至第一次副歌結束為止。

 (2)、初賽規則:由評審老師個別評分,累計分數擇優進入決賽。

  (二)、舞蹈組:

      1、演出時間:以3分鐘為限。

      2、初賽規則:由評審老師個別評分,累計分數擇優進入決賽。

四、決賽名額:進入決賽總隊數(歌唱加舞蹈)以16~18隊為原則,惟最終決賽名額由評審老師依參賽人數或隊數斟酌調整之。

五、決賽時演唱自選曲全首(可不同於初賽曲目,請至上網「台灣點歌王-瑞影」選曲)。

六、比賽時間及地點:

項目

時間

地點

比賽組別/時間限制

備註

(一)

歌唱初賽

111.3.2(三)

第6、7節

活動中心

歌唱組:第一次副歌結束

1. 人數多則採亮燈淘汰制

2. 決賽名額依參賽人數或隊數調整,擇優錄取

(二)

舞蹈初賽

111.3.7(一)

第6、7節

活動中心

舞蹈組:3分鐘

(三)

藝讚總決賽

111.3.28(一)

第6、7節

活動中心

歌唱組:自選曲全首

舞蹈組:3分鐘

初賽不開放班級參觀

七、排演時間地點:

    歌唱組於賽前提供試音、不提供調音。舞蹈組初賽提供彩排。決賽彩排活動日期為111.3.28(一)三、四節。

八、獎勵:

第1名

第2名

第3名

歌唱組

1組

1200元+小功一次

1組

800元+嘉獎兩次

3組

500 元+嘉獎兩次

舞蹈組

1組

1500元+小功一次

1組

1200元+嘉獎兩次

1組

800 元+嘉獎兩次

優勝

10組

嘉獎2次

九、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111年1月20日(四)止,請於報名截止日放學前將報名表送至學務處活動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