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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校務公告 | 2016-02-04 | 點閱數: 609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1 月 12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050002048A 號函辦理。
 

二、受推薦者由各校擬具推薦表連同附件佐證資料,敘明最近 5 年具體優良事蹟、相關證明文件及遴選會議紀錄,於 105 年 3 月 25 日(星期五)前寄送至承辦學校(善化區善化國小特教組, 74181 臺南市善化區進學路 63 號,聯絡電話: 06-5817020 ),以郵戳為憑。
 

三、受推薦人員包含:身心障礙類之教師、特殊才能及一般資優類之教師、特教行政人員及普通班教師(班級中有身心障礙兒童)、特教助理人員及專業團隊人員。

四、如同仁有意願接受推薦,請洽詢學習中心,分機 1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