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一、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二、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三、教保服務機構不適任人員認定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
貳、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有我國國籍或具合法工作權之外籍人員(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 10 年以上)。
(二)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23 條第 1 項各款情事者。
(三)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無法定傳染疾病、A 型肝炎、手部皮膚病、結核病、傷寒等,且經公立醫療院所或地區級以上醫院健康檢查最近 1 個月內證明合格者(錄取後至園所報到時須繳驗)。
二、其他資格領有中餐烹調丙級以上技術士檢定證照者尤佳。
參、徵才缺額:
一、部分工時廚工1名,備取2名。
肆、工作內容
一、食材處理、午餐點心製作或準備、廚房設備清潔維護與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及幼兒營養健康與衛生清潔等相關工作。
二、其他交辦及指派工作。
三、未盡事宜皆依相關法規及各園勞動契約辦理。
伍、福利制度
一、依勞動基準法以契約進用(屬不定期契約),以實際到職日起聘。
二、薪資待遇依勞動基準法基本工資計算(含勞健保及退休金提撥)。
三、部分工時廚工每日工作時數至多 5 小時計,惟仍以幼兒園實際需求所簽訂之勞動契約為主。四、未盡事宜皆依相關法規及各園勞動契約辦理。
陸、報名方式及資格審查:
一、於 111 年 1 月 22〜26 日,9 時至 16 時,至學校傳達室填寫並繳交「報名表」(如附件 1)。不受理郵寄報名。
二、資格審查繳驗證件:111 年 1 月 27 日(星期四)面試當天請攜帶下列資料正本及影本一份(以 A4 大小影印),正本驗畢當場發還
(一)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得以駕照、具照片健保卡替代身分證) (二)中餐烹調丙級以上技術士檢定證照。(無則免附)
三、如有資格不符或證明文件虛偽不實者,即使因徵才前未能察覺而錄取,仍應予以無條件取消錄取資格,並追究當事人相關法律責任。
柒、面試時間、地點及方式
一、面試日期及地點:由各園於 111 年 1 月 27 日(星期四) 9 時辦理面試。
二、面試範圍:餐飲專業知識與素養(30%)、食品衛生常識及態度(30%)、配合行政能力及意願(20%)、工作經驗及表達能力(20%),總分為 100 分,各面試委員成績加總後平均之,擇優錄取,低於 70 分者不予錄取。
三、應考人應攜帶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入場應試 (得以駕照、具照片健保卡替代身分證)。四、面試時間 7-10 分鐘(含進出場時間),於面試入場唱名三次未到者視同自願棄權,事後 不得異議。
捌、放榜
一、正、備取人員錄取名單於 111 年 1 月 27 日(星期四)15 時前,公告於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資訊中心網站(http://www.tn.edu.tw)點選學校校務資訊公告及學校網頁。
玖、報到作業
一、正式錄取人員應於 111 年 1月 28 日(星期五)16 時前,親自攜帶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中餐烹調丙級或以上技術士檢定證照(無則免附)、身心障礙證明(僅身心障礙缺須附)、最近 1 個月內之公立醫療院所或地區級以上醫院健康檢查合格表( 檢查項目須包含 A 型肝炎、手部皮膚病、X 光、傷寒等)、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健康檢查及良民證得於上班一週內補繳)等文件至錄取園所辦理報到。
二、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並取消其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不得異議。經錄取而逾期未報到者,視為棄權,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保留。
三、有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23 條第 1 項各款情形之一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者, 或錄取後經發現有違反本簡章之相關規定者,取消其錄取資格;已進用者,依規定解除契約。
拾、附則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面試日程及地點更動,公告於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資訊中心網站(http://www.tn.edu.tw) 及學校網頁,請應考人員自行查詢。
二、如因幼兒園幼生數減少或補助經費來源有更動,園所得變更或終止勞動契約。
四、如有補充及修正事項,公告於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網站(http://www.tn.edu.tw)。
附件 1
序號: ( 免填) 登記日期: 年 月 日
基本資料 |
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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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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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或居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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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照黏貼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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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 號 碼 |
最近 3 個月內 2 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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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
生 日 |
期 |
年 |
月 |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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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半身脫帽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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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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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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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 |
□男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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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 |
役 狀 |
況 |
□役畢□未役□免役□待役中□待退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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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 |
姻 狀 |
況 |
□已婚 |
□單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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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 |
絡 地 |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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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 |
絡 電 |
話 |
1.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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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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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歷 |
□博士□碩士□大學□專科□高職□高中□國中□國小□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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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校 名 稱 |
科 系 所 |
畢(肄)業狀況 |
畢(肄)業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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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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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 □在學 |
年 月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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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肄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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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
子 信 |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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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及專長 |
語 |
文 能 |
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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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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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英語 2.□台語 3.□客語 4.□其他 |
專長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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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複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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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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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餐烹調證照 |
□甲級□乙級□丙級□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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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電腦能力 |
□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網頁編輯□商業軟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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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式設計□其他:_________ □不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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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 名 稱 |
工 作 職 稱 |
工 作 說 明 |
薪 |
資 |
工作時間起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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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工作經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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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月 ~ |
年 |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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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月 ~ |
年 |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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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月 ~ |
年 |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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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詳細填寫以上表格,所提供之資料如虛報不實,願自行負責。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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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審查 (於面試報到時審 查) |
繳驗下列證件,正本驗畢發還,影本留存於後,依序裝訂: □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正反面影本(得以駕照、具照片健保卡替代身分證) □中餐烹調丙級以上證照正反面影本(無則免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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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人員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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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 | |
昨天: |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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