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 106學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運作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研習日期與地點:
三、參加對象:本市各國民中小學生活課程領域召集人。
四、本案聯絡人:坔頭港國小梁淑惠主任,電話: 06-6892014轉 22。
五、檢附實施計畫乙份如附件。
六、報名方式:請於 107年 5月 9 日前逕至本市教育局資訊中心網學習護照報名(溪南場研習代號:211116,溪北場研習代號:211117)。
七、請核予參與人員公(差)假出席。
進階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