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內容區域
文章列表
請各導師加強宣導「學生申訴及再申訴制度」相關事項,並落實學生申訴資訊公開。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8 月 8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45805020A 號函辦理。
二、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第 62 條第 1 項規定:「學校應將學生申訴制度列入學生手冊及學校網站,廣為宣導,使學生了解申訴制度之功能。」,先予敘明。
三、教育部業於學生事務資訊暨活動網站建置「學生申訴及再申訴專區」(網址: https://friendlycampus.k12ea.gov.tw/StudentAffairs/54/2 ,並設置「...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