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113 年 4 月 24 日陽明交大人社研字第 1130017269 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補充說明 AI 創作相關規定如下:
(一) 如創作作品中有使用人工智慧( AI )或生成式人工智慧( Generative AI )協助創作或編輯,須說明名稱及使用方式。
(二) AI 生成之資料或內容不得對他人之智慧財產權或著作權等造成侵害。
三、檢附「113 年資訊素養與倫理創意教案徵選活動」修正簡章,徵選相關事宜及報名表件公告於教育部「中小學資訊素養與認知網站」(https://eteacher.edu.tw/)。
四、本案承辦人: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陳小姐,電話: 03-5712121 分機 52480 ,信箱: pinshiou@nyc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