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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設備組 - 教務處 | 2019-06-17 | 點閱數: 559

一、宗旨:激發全國高中職以下學生寫作潛能,獎勵創作有成的青少年作家,以培養文壇新秀。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寫作教育學會


三、協辦單位:立法委員王定宇服務處、立法委員林俊憲服務處、立法委員陳亭妃服務處、郭信良議長服務處、李啟維市議員服務處、林美燕市議員服務處、林燕祝市議員服務處、曾信凱市議員服務處、蔡旺詮市議員服務處、國語日報臺南分社


四、參加資格:凡就讀於國內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國小之學生皆可參加。


五、獎額及獎勵:


1.第一名:獎金五千元,獎盃乙座,獎狀乙只。


2.第二名:獎金四千元,獎盃乙座,獎狀乙只。


3.第三名:獎金三千元,獎盃乙座,獎狀乙只。


4.第四名:獎金二千元,獎盃乙座,獎狀乙只。


5.第五名:獎金一千元,獎盃乙座,獎狀乙只。


6.入選獎:獎金五百元,獎狀乙只。


六、徵選辦法:


(一)應徵規定:


1.參加徵選之文章須為在國內報章雜誌公開發表之文藝作品(海外刊物及校內刊物作品不列入評審)。


2.參加徵選之文章,有效期間為民國一0七年八月一日,至一0八年七月三十一日止。


3.發表之作品須將當日報紙或當期雜誌原樣保留,請勿由報紙、雜誌剪下(無法求證

  是否在有效期間之作品不列入評審)。

4.發表之作品須具備文章要件(文章最少須有三段),且國小低年級之文章須在 200 字

  以上,國小中年級以上之文章須在 300 字以上,否則不列入評審。(詩不得超過五篇)
(二)徵選方式:


1.作品整理:


( 1 )需用塑膠透明資料簿存裝整理,把每篇作品裝入透明袋裡,每篇一頁。

         ※注意:需當日報紙或雜誌原樣,影印或剪下無效。
(繳交之資料,於活動結束後掛號奉還)

    
( 2 )附填寫好之「徵選報名表」及「徵選作品登錄表」(如附件)。


2.截止日期:一0八年七月三十一日截止(郵戳為憑),郵寄方式請用「掛號」投遞。


3.掛號郵寄或送件地點:
臺南市寫作教育學會

 
聯絡地址:臺南市中西區中山路 70 號 3 樓    
聯絡電話: 06-2257409


(三)評審辦法:聘請國內專家學者為評審委員。審核通過之作品達 15 篇以上,始得角逐前五名,否則得以從缺,以篇數多寡決定名次,篇數相同時,得同列名次;篇數達 5 篇以上者,皆列為入選獎。


七、揭曉日期:民國一0八年八月上旬,頒獎日期另訂。


八、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公佈之。


九、相關資訊亦可至臺南市寫作教育學會網站下載。

    
臺南市寫作教育學會網址:http://tainanwrite.pixnet.net/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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