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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調教師 - 輔導室 | 2022-06-22 | 點閱數: 322

錄取結果如附件

報到入學: 111 年 6 月 23 日(星期四),依各錄取學校所訂時間
凡錄取者應備齊通知書(寄放於輔導室,並各別寄送電子檔給個人)、身分證或其他證明文件,前往錄取學校辦理報到,逾期未辦理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複查時間: 111 年 6 月 22 日(星期三)下午 3 時前
由報名學生或家長填寫簡章所附之「111 學年度臺南區國中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
結果複查申請書」(附表二),並持「甄審入學結果通知單」親自向國立新豐高級中學
學校教務處辦理。
申請複查應繳交:本通知書、「甄審入學結果複查申請書」、複查手續費 50 元及貼足限
時郵票之回郵信封。

放棄錄取資格: 111 年 6 月 24 日(星期五)中午 12 時前
已報到之學生應填具簡章所附之「111 學年度臺南區國中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已
報到學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附表三),由學生或家長親送錄取學校辦理放棄錄取
資格後,始得報名參加免試入學或其他入學管道。

申訴受理時間: 111 年 6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2 時前
由報名學生或家長填寫簡章所附之「111 學年度臺南區國中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
學學生申訴書」(附表四),親自向國立新豐高級中學學校辦理。

國民中學學生只能就經由一個錄取管道選擇一所學校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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