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年性別平等教育優良教學方案甄選活動實施計畫
依據 111 年 10 月 5 日籌備委員會(線上)會議決議 10 月 11 日修正
一、計畫目標:
(一)鼓勵教師落實性別平等教育課程與教學。
(二)提升教師性別平等教育課程與教材研發風氣,激勵專業成長。
(三)鼓勵教師研發性別平等教育的實用教案,教案設計植基於全人性教育、生命教育及品德教育的理念,並符合十二年國教課綱的精神,以提供全國教師參考使用。
二、主辦單位:國立清華大學竹師教育學院「性/別教育發展中心」
三、活動對象資格:幼兒園、國小、國中、高中職在職教師或教保員(含正式、代理、代課教師或教保員);實習教師及志工教師可與正式教師或教保員組成團隊。
四、活動日程:
五、重要訊息網址:
(一)「性/別教育發展中心」網站:http://genderedu.site.nthu.edu.tw/app/index.php
(二)真善美教學資源分享網:https://www.goodlife-edu.com/
六、 收件地址:
30014 新竹市南大路 521 號
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 性/別教育發展中心 收
電話:( 03 ) 5715131 轉 76255 (林小姐)
聯絡信箱:genderedu@gapp.nthu.edu.tw
七、參加方式:
(一) 請參考「111 年性別平等教育優良教學方案甄選活動投稿須知」。
(二) 投稿所需相關表件格式請參見附件或逕至本中心網站或真善美教學資源分享網下載。
八、 評選方式與標準:
(一) 評審委員由本中心聘請相關領域專家學者或教師組成評審團進行作品審查。
(二) 評選標準:
九、 獎勵及發表:
(一) 得獎名單於 111 年 12 月底前公佈於本中心網站,並以 email 通知得獎者。
(二) 依評審評分成績,分組錄取特優、優等、甲等、佳作等獎項,各獎項主辦單位依據評審結果有權決定得從缺。
(三) 獎勵(每組評選特優獎、優等獎、甲等獎各 1 名,佳作獎每組數名)。
特優獎:獎金壹萬元,獎狀乙幀。
優等獎:獎金捌千元,獎狀乙幀。
甲等獎:獎金伍千元,獎狀乙幀。
佳作獎:獎金壹千元,獎狀乙幀。
(四) 獎勵方式:績優者經本中心核定頒發獎勵。於 1-2 月辦理頒獎典禮,獲獎者須於頒獎典禮當天出席受獎及配合主辦單位安排進行發表(每件得獎教案,至少須 1 人出席) ,否則取消獲獎資格。凡得獎之優良教案及相關檔案,將於「真善美教學資源分享網」提供分享與下載。
十、 活動注意事項:
(一) 參賽者須符合本計畫之「活動對象資格」。若經查不符合者,將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
(二) 參賽作品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還,請自行預留底稿。
(三) 參賽者作品之撰寫與投稿方式請依照本活動之「投稿須知」,格式不符合或投稿繳交之資料不全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
(四) 入選作品之智慧著作財產權依據本活動參賽者所簽署之授權書與切結內容規範。
(五) 若參賽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侵害著作權或專利權,將取消其參賽或獲獎資格並追回原發放之獎金及獎狀。參賽作品若涉及違法,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六) 參賽者不得以曾獲獎之作品投稿本次甄選活動,投稿本活動之作品亦不得一稿多投,同時參加其他競賽,違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七) 參賽作品內容以自行開發製作為主。若引用他人之圖片、影音與文字等,須取得所有權人同意,並依照學術倫理註明出處。
(八) 避免在參賽作品中直接呈現他人網頁。
(九) 作品繳交期限截止後,參賽者不得再新增、刪除、或修改。
(十) 參賽作品及附件資料請以掛號方式郵寄,投稿報名以郵戳日期為憑。郵寄過程、費用及寄件後確認事項由參賽者自行負擔與處理。參賽作品若因郵寄過程遭毀損,參賽者自行負責。
(十一) 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公平、公正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
(十二) 凡報名參賽者視為認同本實施計畫的內容與規定,主辦單位保有修改本活動實施計畫之權利,報名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就本活動所為之決定擁有最終決定權。
(十三) 若本實施計畫有所修正或補充,主辦單位得公佈於本中心網站及「真善美教學資源分享網」。若遇不可抗拒之因素而更改內容或辦法,將以網站公告為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