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利同仁就近使用,教育局業與本市各區專業諮商機構簽訂特約,自115年4月1日起,同仁可至「臺南市政府EAP員工協助及福利關懷網」提出申請,由教育局受理協助媒合特約諮商機構與申請人進行諮商會談。相關注意事項及流程圖另案函文,檢附「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特約心理諮商機構一覽表」供參。
因目前正值與各諮商所簽訂合約初期,部分特約機構因行政需求,需另行收取場地費或行政規費;由於相關細節尚在調整階段、變動較頻繁,這部分請申請人特別留意,異動情形如後述,一覽表隨時更新。
(一)115.4.2 修正一覽表備註:上善心理治療所每次需自費 400 元場地行政處理費。
(二)115.4.7 修正一覽表備註:沐盼心理諮商所每次需自費 300 元場地行政處理費。
(三)115.4.8 異動情形:
- 1. 修正一覽表備註:好家在心理諮商所、好心情心理諮商所自費行政(場地)處理費。
- 2. 新增(安平區)悅晴心理諮商所。
(四)115.4.9 修正一覽表備註:寬欣、芯寬欣自費場地處理費。
(五)115.4.16 修正旨揭一覽表:備註(寬欣、芯寬欣)、新增欣橋心理治療所。
(六)115.4.21 修正旨揭一覽表:備註(自然就好心理諮商所)。
(七)115.4.29 修正旨揭一覽表:備註(明如身心診所)。
(八)115.6.11 修正旨揭一覽表:備註(這會心理諮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