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 115 年臺南市所屬各級學校正向管教深化及違法處罰處遇實施計畫辦理。
二、 協助教師提升班級經營技巧及能力及依據學生需求規劃班級經營策略,並將策略應用於班級經營中。
三、 旨揭研習資訊如下:
(一)國小場 (本次特邀具法律專業素養之律師擔任講座,請各校務必派員參加):
(二)國中場:
四、報名方式:請自行至學習護照報名,研習代號如下。本研習得登錄 3 小時研習時數,出席人員所屬學校請惠予公假登記。
(一)國小場:溪北場「318280」、溪南場「318449」。
(二)國中場:溪北場「318426」、溪南場「318427」。
五、各場次聯絡人:
(一)國小場:賀建國小陳組長,(06)6891109 分機 14 。
(二)國中場:新市國中張主任,(06)5991420 分機 6014 。

本校一律使用國產豬、牛肉食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