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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頂 郭智晉 - 教務處 | 2025-07-18 | 點閱數: 67

臺南市安平區新南國民小學114學年度一般長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ㄧ次公告分次招考)

壹、依據: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貳、甄選名額及聘期:

 一、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二、本校招聘若錄取後,因未報到而產生缺額,則以正、備取成績高低依序遞補。

三、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 70 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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