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市府101年年11月21日府族原字第1010978118號函辦理。
二、辦理歲時祭儀放假,請檢具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等,足資證明其族別之證明文件向工作,或就讀單位辦理放假。
三、檢附歲時祭儀放假時間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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