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度「校園正向管教範例徵選」實施計畫
2011-06-29 · 李育儒 · 學生事務處 · 點閱數:324
主旨:檢送 100 年度「校園正向管教範例徵選」實施計畫乙份,請薦送作品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局 100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畫辦理。
二、為強化教師及學校正向管教知能,並鼓勵教師及學校發展正向管教策略,落實教師輔導管教弁遄 A 希透過正向管教優良範例之徵選與發表,增進教師班級經營策略之觀摩分享。
三、參加對象:
(一)本市各高國中小學教師(含代課及實習教師),分為高國中組及國小組。
(二)請 12 班(含)以上之學校送件參加, 11 班(含)以下自由報名。
四、甄選內容:
(一)可針對「班級經營」或「個案輔導」二種類別擇一,以教師所採取之校園正向管教範例為主,期增進學生良好行為及習慣,減少學生不良行為及習慣,以促進學生身心發展及身體自主,激發個人潛能,培養健全人格並導引適性發展。
(二)內容應包含「範例架構」、「延伸學習」、「回饋與建議」、「心路手札」及「參考資料」…等(請參考實施計畫)。
五、收件期限:自即日起至 100 年 9 月 9 日(五)止,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臺南市大光國小訓導處收( 704 台南市北區長榮路五段 277 號),電話: 2518465 轉 823 ,並於信封註明「校園正向管教範例徵選」。
六、甄選標準、作品規格及其他相關規定詳見實施計畫。
說明:
一、依據本局 100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畫辦理。
二、為強化教師及學校正向管教知能,並鼓勵教師及學校發展正向管教策略,落實教師輔導管教弁遄 A 希透過正向管教優良範例之徵選與發表,增進教師班級經營策略之觀摩分享。
三、參加對象:
(一)本市各高國中小學教師(含代課及實習教師),分為高國中組及國小組。
(二)請 12 班(含)以上之學校送件參加, 11 班(含)以下自由報名。
四、甄選內容:
(一)可針對「班級經營」或「個案輔導」二種類別擇一,以教師所採取之校園正向管教範例為主,期增進學生良好行為及習慣,減少學生不良行為及習慣,以促進學生身心發展及身體自主,激發個人潛能,培養健全人格並導引適性發展。
(二)內容應包含「範例架構」、「延伸學習」、「回饋與建議」、「心路手札」及「參考資料」…等(請參考實施計畫)。
五、收件期限:自即日起至 100 年 9 月 9 日(五)止,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臺南市大光國小訓導處收( 704 台南市北區長榮路五段 277 號),電話: 2518465 轉 823 ,並於信封註明「校園正向管教範例徵選」。
六、甄選標準、作品規格及其他相關規定詳見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