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公職人員競選活動期間,教育局暨所屬機關學校請確實遵照教育中立原則
2011-12-29 · 訪客 · 人事 · 點閱數:242
依據臺南市教網中心 14675 公告辦理,內容如下:
一、依據教育部 100 年 10 月 6 日臺人〈二〉字第 1000179520 號函辦理〈如附件〉。
二、近來本局接獲民眾檢舉,部分教職同仁未遵守教育中立原則,上課中引用政治話題,或以政治話題做成測驗題目、或以個人部落格對政治話題做個人主觀評論,卻又和個人教育資料連結,讓學生上網瀏覽回應,皆易引發外界對學校教學環境,教學品質及教師個人人格之質疑,殊為不妥,請務必轉知所屬教職同仁,於教學過程中謹言慎行免生後遺。
三、另請學校注意周遭環境權責範圍,非法樹立、張貼之競選棋幟、海報、散發傳單、宣傳車駐停放送,應即報請警方勸離,電請環保局轄區區隊處理,並於值日簿或相關管制簿冊做成紀錄。
四、具公務員身分之同仁,請確實遵守「公務員行政中立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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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 100 年 10 月 6 日臺人〈二〉字第 1000179520 號函辦理〈如附件〉。
二、近來本局接獲民眾檢舉,部分教職同仁未遵守教育中立原則,上課中引用政治話題,或以政治話題做成測驗題目、或以個人部落格對政治話題做個人主觀評論,卻又和個人教育資料連結,讓學生上網瀏覽回應,皆易引發外界對學校教學環境,教學品質及教師個人人格之質疑,殊為不妥,請務必轉知所屬教職同仁,於教學過程中謹言慎行免生後遺。
三、另請學校注意周遭環境權責範圍,非法樹立、張貼之競選棋幟、海報、散發傳單、宣傳車駐停放送,應即報請警方勸離,電請環保局轄區區隊處理,並於值日簿或相關管制簿冊做成紀錄。
四、具公務員身分之同仁,請確實遵守「公務員行政中立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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