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於分娩後治療因胎兒壓迫造成腸阻塞破裂之病假及延長病假,不得排除納入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4條中有關事病假及延長病假計算。
公告 2013-01-17 · 林凰池 · 人事 · 點閱數:220
一、依據市府教育局 102年 1月 15日南市教人字第 1020046019號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2年 1月 10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020000109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 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