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場地借用因應作法
公告 2020-03-27 · 劉美英 · 事務組 · 點閱數:650
教育局公文轉知:
一、因應新型冠狀病毒 COVID-19 ,校園場地因應作法業於 109 年 2 月 18 日函文各校在案。
二、依上開因應做法,本市倘有本土確診個案,則全面停止民眾及私人團體等借用校園室內場地。
三、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傳染病統計資料查詢系統,本市已有 1 例本土個案,爰除國家考試、檢定考試、影響學生升
學權益活動、特殊情形簽奉核准(原則上由學校依權責決定是否開放借用)或本局辦理之活動等,其餘全面停止校園
室內場地借用(包含長期且有固定使用者之借用)。
學權益活動、特殊情形簽奉核准(原則上由學校依權責決定是否開放借用)或本局辦理之活動等,其餘全面停止校園
室內場地借用(包含長期且有固定使用者之借用)。
四、室外場地仍得依規定借用。
目前 本校管弦樂團 以及親師社團已通知停止上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