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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彈跳視窗觀看: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學校管理危險性個人物品注意事項總說明.pdf 於彈跳視窗觀看:學校管理危險個人物品注意事項.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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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本局為維護校園學習、教學及安全環境,協助學校執行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第 31 點第 3 項所稱違法物品或違禁物品以外具危險性個人物品,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