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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 114 年臺南市市立學校專任運動教練甄選重要時程如下:↵
(一)初試報名: 114 年 6 月 19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至下午 3 時於本局(臺南市南區體育路 10 號)第一會議室辦理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
(二)初試: 114 年 7 月 5 日(星期六)於本市後甲國中(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二段 260 號)辦理。↵
(三)複試: 114 年 7 月 6 日(星期日)於本市後甲國中辦理。↵
(四)新進教練自 114 年 8 月 1 日起聘。↵
(五)其他相關規定請詳閱簡章。↵
二、本簡章同步公告於臺南市政府體育局網站-訊息暨活動(網址 https://sports.tainan.gov.tw/html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兒童及少年代表任期自 115 年 1 月 1 日至 116 年 12 月 31 日止,任期內將參與本局辦理之各項培力課程、交流活動、權益營隊,及兒少權益相關會議等。↵
二、遴選資訊摘要如下:↵
(一)遴選資格:設籍/就讀/居住本市之年滿 12 歲至未滿 18 歲(即 97 年 1 月 2 日以後出生)中華民國國民,關心本市兒童及少年福利暨權益議題,或具有參與公共事務、志願服務、社會公益團體活動等其他相關經驗者尤佳。↵
(二)報名期限:即日起至 114 年 8 月 22 日止(郵戳為憑)。↵
(三)報名方式:團體推薦或自我推薦。↵
(四)詳細訊息、遴選簡章、海報電子檔及兒少代表介紹,請參閱本局官網(網站縮址...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兩岸體育交流應秉持「對等尊嚴、相互尊重」原則辦理各項活動,並遵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兩岸體育交流處理規範」相關規定。↵
二、請各單位交流前應掌握各項活動資訊(如活動目的、辦理單位、行程安排與文宣資料等),不得參與中國大陸所辦「全國性」體育活動或具有特定政治目的之交流活動,亦不得接受任何矮化或對我方不利要求或安排,以利交流健康有序。↵
三、另大陸委員會自 113 年 6 月 27 日起調升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旅遊警示為「橙色」,建議國人應審慎評估赴陸港澳之人身安全風險並避免非必要旅行,倘經評估仍認有前往之必要,請於出發前至大陸委員會「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進行...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本府家防中心 114 年 5 月 22 日南家防字第 1140748764 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未成年性侵害行為人處遇,提供諮詢、風險評估及早期介入服務方案,旨揭協會本( 114 )年續辦理本市未成年行為人性自主教育輔導服務方案,透過社會暨心理評估與處遇方式,降低性不當行為及再犯率,合先敘明。
三、旨揭方案服務對象:
(一)設籍或居住【本市】,且於本市轄內發生性侵害事件之未成年行為人。
(二)【優先適用 12 歲以下行為人】,且為【非合意】性交案件。
(三)12 至 18 歲行為人有需求者,請洽該協會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