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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本年 1 月 6 日起,對象擴大為全國 6 個月以上尚未接種民眾『具中華民國 國民身分,如為外籍人士需持有居留證(包含外交官員 證、國際機構官員證及外國機構官員證)』
2.所有於合約院所接種之公費對象(包括開放後接種的學生族群),皆補助合約院所接種處置費每診次新臺幣 100 元。
3.流感疫苗接種應與 COVID-19 疫苗接種間隔 7 天,提供接種之合約醫療院所名單可逕自當地衛生局網站查詢及事先預約。
4.已取得居留許可等待取得居留證之外籍勞/移工及外籍學 生,於 110 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計畫擴大接種期間,得以暫發之紙本居留證或申請居留證之受理收據做為居留證明,接 種 110 年度公費流感疫苗;惟未... 觀看完整文章
年滿 12 歲至未滿 18 歲青少 年進行 COVID-19 疫苗接種服務,考量疫苗接種後可能產生 不良反應,如發生罕見的心肌炎或心包膜炎等,為確保是 類對象接種疫苗之安全,建立疫苗接種疑似不良事件後送 醫院,以供民眾及時獲得適切之醫療照護及就醫資訊。有關「青少年 COVID-19 疫苗接種後發生疑似不良事件後送 責任醫院」急診就醫諮詢窗口、「COVID-19 疫苗學生校園 接種問答輯」及「mRNA 疫苗接種後心肌炎/心包膜炎指 引」,指揮中心業公布於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 網。 https://www.cdc.gov.tw/Category/MPage/zTmGOfQem6Qo6BSynQdJQ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