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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實施計畫摘述如下:↵
(一)獎勵對象:↵
1、學校績優獎:積極推動戶外教育成效卓著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實驗教育機構(以下併稱學校),分為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組。↵
2、個人貢獻獎:各校及實驗教育機構之校長、教師、職員及教學支援老師。↵
3、團體貢獻獎:與學校實質合作,從事與推廣戶外教育、培育戶外教育人才或辦理相關事項,具有重大貢獻之團體(以下簡稱團體),包括:學校以外之中央行政機關或地方政府所屬機構,以及依法立案之非營利團體。↵
(二)申請方式及時程:請於 114 年 12 月 31 日(星期三)前,彙整繳交資料,親送或郵寄(郵戳為憑)至本市戶外及海洋教育中心(臺南市南區喜東里 8 鄰喜樹路 133 號)始完成報名,送件聯繫單位:戶海中心電話( 06 ) 2622462 分機 17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