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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內容區域
一、有關本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一)受理報名及獲獎公告期間:自 115 年 2 月 23 日(星期一) 起至 115 年 3 月 23 日(星期一)止完成系統報名作業,並下載系統載有流水編號之申請表等資料,連同應檢附文 件,於 115 年 3 月 30 日(星期一)前寄至內政部移民署 ( 10066 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 15 號,移民事務組沈先 生),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預計 115 年 5 月底公 告獲獎名單。
(二)轉發相關訊息提供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參考,推薦與鼓勵符合本計畫條件之新住民及子女踴躍報名,並依限完成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 學金系統線上報名與寄送申請資料,有關系統申請開放期間或如有其他異動,將另行通知。
二、本案如有相關事宜,請洽內政部移民署專員沈志強 ( 022388-9393 分機 25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