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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卓佩穎 - 新冠疫情防疫專區 | 2022-05-18 | 點閱數: 143
主旨:函轉教育部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戶外操場防疫管理措施」1 份,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5 月 3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10054196 號函辦理。 二、本市現行校園戶外場地開放原則,請依本局 111 年 4 月 23 日 196280 號公告辦理: (一)校園室內場地使用或借用符合公務使用目的者,學校得視實際情形予以審核借用。 (二)國小校園全面暫時不對外開放,國、高中校園戶外場地仍依各校公告時段與場地開放使用及借用。 三、其餘防疫措施請依旨接教育部規定辦理。 四、本局將持續配合疫情發展通知各校適時調整防疫因應作為。
公告 卓佩穎 - 新冠疫情防疫專區 | 2022-05-16 | 點閱數: 230
主旨: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重申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有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請假及相關防疫措施規範,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5 月 17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060457 號函續辦暨 111 年 5 月 10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10061610 號函辦理。 二、旨案審酌因應疫情及各地區、各家庭面臨之情形殊異,學生家長如有基於防疫目的,為其子女向就讀學校請假者,請學校審酌個案情形,從寬認定予以「防疫假」,不應強制要求提供特定證明文件,且不納入學生個人出缺席紀錄,亦不扣減學業評量成績。 三、另有關疫情期間,學校辧理...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卓佩穎 - 新冠疫情防疫專區 | 2022-05-06 | 點閱數: 193
主旨:有關鼓勵下載使用「臺灣社交距離 APP」其措施等相關功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111 年 4 月 12 日新聞稿辦理。 二、因應我國防疫進入以正常生活、積極防疫、穩健開放之「新臺灣模式」為原則,為強化民眾自主防疫、提升疫情調查效率及發掘可能風險個案,提供此款防疫 App 相關宣導 QRCODE(附件 1)、常見問答集(附件 2)、「確診個案自主回報疫調系統」(附件 3)等資訊,以更便利、自主的防疫方式,降低疫情傳播。 三、有關「臺灣社交距離 APP」詳細資訊請參見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https://www.cdc...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卓佩穎 - 新冠疫情防疫專區 | 2022-04-29 | 點閱數: 204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4 月 26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10054910 號函辦理。 二、學生請疫苗假時,請班級導師確認家中是否有人陪伴及照顧。 三、 6 歲至 11 歲兒童表達能力較不及青少年,爰請於疫苗接種前後加強衛教宣導說明。 四、選擇在合約醫療院所接種疫苗之學生,請學校提供「莫德納 COVID-19 疫苗 6-17 歲接種後注意事項暨接種通知單」,由家長(監護人/關係人)陪同並持該通知單至衛生局指定之合約醫療院所接種。 五、檢附旨揭注意事項、「莫德納 COVID-19 疫苗 6-17 歲接種後注意事項暨接種通知單」及「圖卡-學生 COVID-19 疫苗接種小叮嚀」各 1 份(如附件 1-3)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卓佩穎 - 新冠疫情防疫專區 | 2022-04-29 | 點閱數: 204
轉知有關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自 111 年 4 月 26 日起居家 隔離天數為 3+4 天,其中自主防疫之 4 天,考量校園為高度 密集場所,教職員工生以不到校為原則。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4 月 26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10055119 號函辦理。 二、針對自主防疫 4 天期間,教職員工生以不到校為原則,惟基於學生受教權益,學校仍應提供遠距教學,供學生在家學習,使學習不中斷;教師則以不到校進行實體課程為原則,可依照學校持續營運計畫規範下進行遠距教學;如教師因身體狀況無法進行遠距教學者,由學校協助彈性處理。 三、於居家隔離 3... 觀看完整文章
卓佩穎 - 新冠疫情防疫專區 | 2022-04-28 | 點閱數: 99
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發布訊息,有關現行防疫措施微調如下: 一、自 4 月 27 日起取消簡訊實聯制,鼓勵下載及使用「台灣社交距離 APP」。該 APP 在廣泛使用下才能發揮最大成效,使用者只須下載安裝並開啟藍牙,即可記錄,尚未安裝民眾可至 App Store 及 Google Play 雙平台下載使用。 二、現行戴口罩規定不變,室內外運動時得免戴口罩,但隨身攜帶或準備口罩,且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三、公共場所仍應嚴格落實量體溫及加強環境清消,其餘防疫措施仍維持不變。  
緊急 卓佩穎 - 新冠疫情防疫專區 | 2022-04-22 | 點閱數: 156
修正臺南市所屬學校因應 COVID-19 實施暫停實體課程標準    臺南市因應 COVID-19 停課標準相關規定已於 111 年 4 月 15 日重新修訂。供參圖卡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