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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美惠 - 教導處 | 2021-07-30 | 點閱數: 536

臺南市學甲區宅港國民小學 110學年度一般長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ㄧ次公告多次招考)

壹、依據:

一、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

    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二、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0年 7 月 8 日公告編號 179056 。

 

貳、甄選名額及聘期:

一、類別:一般長期代理教師

二、代理職缺性質:懸缺

三、錄取名額:正取 1名,備取 1 名

四、聘期: 110/08/30-111/07/01

五、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六、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錄取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 70 分,不予錄取,且

    經教師評審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叁、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 10 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9 條第 1 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及第 33 條規定之情事。

二、資格條件:

 (一)第 1 次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二)第 2 次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三)第 3 次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 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 一次公告時間: 110年 7月 30 日(星期五)至 110 年 8 月 10 日(星期二)

             (是否錄取額滿,請自行查閱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公告。)

  二、公告方式: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https://www.tn.edu.tw

                本校網站 https://www.jges.tn.edu.tw/

                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 http://104.tn.edu.tw/Jlist.aspx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切結書)

 

  • 報名日期地點及聯絡電話、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 報名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後,不再辦理後續招考,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公告。如當次無人報名,將於當次報名後公告缺額。如錄取人員未報到,將於當次甄選隔日上午 9時公告缺額。

 (一)第 1次報名時間: 110 年 7 月 30 日(星期五)至 110 年 8 月 4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

                     下午 4時(假日不受理)(逾時恕不受理)

 (二)第 2次報名時間: 110 年 8 月 6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三)第 3次報名時間: 110 年 8 月 10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二、報名地點電話:臺南市學甲區宅港里 13 號。電話: 06-7833227#11

三、應繳交證件:請攜帶下列證件正本,正本驗後發還。報名時請備齊全部證件影本一份(

                連同報名表及以下順序依序裝訂成冊)備查:

(一)報名表

(二)國民身分證

(三)合格教師證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證明書(勿提供學分證明書)

(四)大學以上畢業證書

(五)試教教案 3份( A4 大小 5 頁以內)

(六)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

 (七) 服務切結書

 (八) 委託書(受委託人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以備查驗)

四、報名方式:

 (一)請務必先於本市代課人力系統( http://104.tn.edu.tw tw/Jlist.aspx)登錄報名後,

     再線上報名。

 (二)不受理通信報名。

陸、甄試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一)第 1次甄試日期: 110 年 8 月 5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請 8 時 30 分前至教導處報到)

(二)第 2次甄試日期: 110 年 8 月 9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請 8 時 30 分前至教導處報到)

(三)第 3次甄試日期: 110 年 8 月 11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請 8 時 30 分前至教導處報到)

二、地點:本校教導處(臺南市學甲區宅港里 13 號)

 

柒、甄試方式及配分比例:

一、試教(60 )

  (一)範圍:三年級數學康軒版(自備教材、教具)

(二)時間:每人 15 分鐘。(第 14 分鐘響鈴 1 次,第 15 分鐘響鈴 2 次,立即結束)

  (三)試教現場無學生。

二、口試(40 ):每人 10 分鐘。以教育理念、教學知能、班級經營及學校行政為主。

三、甄試總成績計算及相同時之處理方式:

甄試總成績最高為 90分,最低為 70 分, 69 分以下,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試教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試教成績相同時,以口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兩科成績皆相同時,由本校教評會抽籤決定。

四、甄試時唱名 3次未到,以棄權論。

 

捌、甄選結果通知、成績複查、公告錄取及報到

一、甄選結果通知: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甄選結果後,以電子郵件通知考生。

 (一)第 1次甄選結果通知: 110 年 8 月 5 日(星期四)下午 2 時

 (二)第 2次甄選結果通知: 110 年 8 月 9 日(星期一)下午 2 時

 (三)第 3次甄選結果通知: 110 年 8 月 11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

二、成績複查

(一)成績複查時間:

  1.第 1次成績複查: 110年 8 月 5 日(星期四)下午 3 時前

  2.第 2次成績複查: 110年 8 月 9 日(星期一)下午 3 時前

  3.第 3次成績複查: 110年 8 月 11 日(星期三)下午 3 時前

(二)申請複查成績者,請填列申請表並簽名蓋章後,於上述時間內掃描申請表, e-mail 至

    pop1612@tn.edu.tw。申請複查成績以一次為限。申請複查成績,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

    案,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 甄選結果公告:錄取名單公告於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並以手機通知正取及備取
    •  

(一)第 1次甄選結果公告: 110 年 8 月 5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

(二)第 2次甄選結果公告: 110 年 8 月 9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

(三)第 3次甄選結果公告: 110 年 8 月 11 日(星期三)下午 4 時

 

四、錄取人員須於甄選結果公告日之隔日上午 8時 30 分前至本校接受教評會審查,請攜帶報

    名時證明文件正本。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玖、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校網及教育局網

      站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

      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錄取人員應於簽約後 7日內繳交繳交勞動部認可之醫療機構所開具之體格檢查表(需含

  • ,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高級中

    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7 條、第 8 條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

    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五、申訴專線電話: 06-7833227 (人事室)  信箱: ad8857@tn.edu.tw

    身心障礙應考人考試之適當服務措施: 06-7833227 (總務處)

    考試相關事項: 06-7833227 (教導處)

六、受聘教師需視學校需要協助行政工作,並配合學校辦理或參加相關校內外教學活動(例

    如:教學準備日、校外教學、教學展演、校慶週活動等。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