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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張瑞娟 - 教導處 | 2023-07-20 | 點閱數: 78

於 112 年 7 月 25 日(星期二)下午 1 時 30 分至 2 時 30 分實施
說明:
演習期間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全民防空演練,盡量不影響民眾主要作息,演習地區內各公、民營工廠、公司照常營運作業,惟須關閉門窗及實施人員管制。(臺灣電力公司不實施斷電措施)
(二)全民防空演習警報發放後,人、車一律按規定接受軍、憲警察及民防人員引導,就近進入防空避難設施(應設置標示牌)進行防空疏散避難(軍事單位依其防空計畫實施),或依地形、地物切實掩蔽。公司行號、商家、場館、學校、工 廠及其他有人員活動場所(含居家者),應緊閉門窗(簾)、 關閉室內燈源、避免人員進出,並配合交通管制作為如下:

請學校配合於旨揭演習期間暫停所有戶外活動課程,並緊閉門窗、關閉室內電源、避免人員進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