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112 年 8 月 22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20108131 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係由僑務委員會與國教署合作辦理,俾使隨家人短期回國之海外僑民兒童或少年在真實的教室情境中,與同齡之國內兒童或少年共同學習,並體驗臺灣風土及人情之美。
三、有意申請請務必於 112 年 9 月 6 日(星期三)下午 12 時前完成 Google 表單填報(連結:https://forms.gle/voTdSQnRX8xhuMuC6),並於同日下班前檢送下列核章正本資料:
(一)112 學年度戀念臺灣-海外僑民兒童或少年至校短期體驗接待學校中英雙語版基本資料(詳旨揭計畫附件 3)。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捐)助計畫項目經費表(詳旨揭計畫附件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