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宣導
1.114 年 7 月 22 日施行
2.旨在保障公共利益並鼓勵揭發重大不法行為。該法保障公部門、國營事業及其受政府控制的團體員工的權益,提供「3 保 1 減」措施,包含身分保密、工作權保障、人身安全保護及責任減免。
•違法情節:揭發公務員或政府機關人員的瀆職、貪污、違反政府採購法等重大不法行為。
•保護機制:
o 身分保密:嚴禁洩漏揭弊者身分,違者將受刑事處罰。
o 人身安全:對意圖妨害或報復揭弊者者,加重刑罰。
o 權益:揭弊者若遭不利措施,可請求回復原狀或損害賠償。
•獎勵與罰則:揭弊成功者可獲獎金,並有處罰打壓揭弊者的機制。
•諮詢管道:法務部廉政署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專線為 (02) 2382-6585 ,服務時間為每週一下午 2 點至 5 點。
承辦單位:
將軍國小學務組長李宜峰老師
將軍國小投訴信箱: erice0524@tn.edu.tw
投訴電話:(06)7942034#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