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11 月 7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30127884 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各級學校學生參與性別平等教育事務,教育部性平會受理學生提案機制,說明如下:
(一)受理時間:
1、每年受理提案 2 次,第 1 次受理收件截止日為 114 年 3 月 14 日(星期五);第 2 次受理收件截至 114 年 9 月 15 日(星期一)止,以送達教育部時間計算。
2、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提案資料請函送該署;大專院校提案資料函送教育部。
(二)由【提案人提案時就讀學校】為受理收件單位,學生提案流程分為兩種方式:
1、學生個人向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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