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銓敘部 108 年 9 月 25 日部退五字第 1084858651 號書函辦理。
二、根據銓敘部統計 107 年度在職亡故公務人員之死亡原因分析中,以惡性腫瘤、心臟疾病、自殺及肺部疾病為 4 項主要原因,因上述疾病均可藉由健康檢查早期發現及早期處置,爰 108 年 8 月 15 日考試院第 12 屆第 249 次會議中,考試委員建議各機關應加強公務人員身心健康管理。
三、請本校公務同仁自主性健康管理,每年定期安排時間,自行前往醫療機構進行健康檢查,及早發現疾病或危險因子,並建議所屬同仁養成良好飲食習慣、規律運動或藥物控制,俾能有效預防或控制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