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同學們
菸檳酒物質濫用,都將對人體產生巨大危害,其中,類菸品(含電子菸)或加熱煙在國內外盛行,造成使用者嚴重身體損害及不明肺炎,導致許多人傷亡。有鑑於此, 112 年 3 月菸害防制法修正法條,明令未滿 20 歲不得吸菸以及全面禁止電子煙,期望能降低吸菸人口,保護民眾遠離菸害,並保障人身安全(電子煙爆炸案例實在是不勝枚舉阿)。
請同學們好好地注意法規條例重點,遠離菸害,同時也可以保障個人不吸菸的權益。
健康中心
進階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