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2 年 6 月 28 日臺教資(六)字第 1122702624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充實種子師資專業領域之新知及精進專業素養,並辦理種子師資回訓教育訓練,特舉辦旨揭研習營。
三、種子師資分為一般種子師資(以下簡稱為一般師資)及專業種子師資(以下簡稱為專業師資),一般師資目標對象係針對院校共同科系(文法商)、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文創暨服務科系及高中職以下具自然科教師或從事相關業務者;專業師資目標對象係針對大專校院暨高級中等學校理學工程科系、大專院校醫農生物與餐飲科系及高級中等學校餐飲科系者。
四、全程參與者可取得回訓時數證明,得用於申請一般師資或專業師資培訓證明書,一般師資需 5 年內累積 9 小時回訓時數,專業師資需 5 年內累積回訓時數 15 小時,得辦理種子師資資格之展延。
五、研習課程資訊詳如附件,請各校惠允參與研習人員公(差)假登記。
六、有關本案相關問題請逕洽聯絡人:中原大學環境風險管控研究中心李玉華小姐,電子信箱: spiritq520@gmail.com ,電話:03-2654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