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警察局資料 4 月份道路交通事故發生 20 件死亡 2
0 人,主要肇事時段以 14-16 時、 16-18 時及 18-20 時各發生 3 件最多,肇事原因以自撞、自摔案件因為駕駛疏忽、未注意車前狀況及酒後駕車等,肇事車種為機車 14 件,死亡年齡層為 70-79 歲長者 6 人最多(65 歲以上共計 7 人);道路型態市區道路發生 16 件、交岔路口(型態)發生 9 件等。
2.死亡交通事故資料顯示,人與車類型發生 3 件、 自撞類型發生 8 件、車與車類型發生 9 件。
3.事故防制:
一、熬夜疲勞、宿醉未醒、生病服藥或情緒不穩定,千萬不要駕車上路。
二、天候不佳時(尤其雨
天、地面有積水時),應確實減速慢行。
三、轉彎時亦應提前使用方向燈,以適時提醒他車注意。
四、切勿超速、逆向行駛,並保持適當安全距離及間隔。
五、夜間行駛務必開啟大燈,隨時注意前方狀況,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以維用路安全。
六、騎乘機車務必戴安全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