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該會 110 年 9 月 22 日客會語字第 1106700564 號函辦理。
二、該會為鼓勵落實及推廣客語教學績優學校及獎勵推行客家語言文化成效優良者,依據「推動客語教學語言獎勵辦法」訂頒「獎勵推動客語教學語言學校實施計畫」;另為獎勵推行客家語言文化成效優良者,依據「客家基本法」第 9 條規定訂頒「辦理客語教學語言者獎勵及增能實施計畫」。
三、申請文件請寄至(2422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 439 號北棟 17 樓客家委員會語言發展處,並於信封上註明:申請「獎勵推動客語教學語言學校」或「辦理客語教學語言者獎勵及增能」。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