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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黃震川 - 教務處 | 2021-11-15 | 點閱數: 442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10 月 28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00143060 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十二年國教課綱國民中小學階段之宣導及系統化推廣新課綱,國教署自 105 年度起培訓十二年國教課綱(總綱)國民中小學階段宣導種子講師,另為延續新課綱內涵宣導與相關知能培訓,辦理十二年國教課綱種子講師培訓及相關宣導之領綱種子講師培訓課程及主題進階回流培訓研習,以培力種子講師宣講知能,期達到擴增地方政府可運用之十二年國教課程、教學與評量政策及理念的專業協力人才目的。

 

三、完整通過「十二年國教課綱課程轉化暨主題進階回流培訓研習」(以下簡稱主進)認證之學員,於主進梯次欄位列出完成認證之年度,其可宣講十二年國教重要主題;前揭欄位未列年度,惟 109 年參與開設「學校本位課程的發展與實踐」、「素養導向的課程設計與教學實踐」、「素養導向的學習評量」和「學校本位課程評鑑」等四項選修主題課程者,可依完成且通過之項目進行相關主題宣講。

 

四、本次名單為通過各系列研習種子講師可宣講項目,可使用「CIRN 教育部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平臺」公布之最新版公播版簡報。

 

五、旨案名單如附件,可至「CIRN 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查詢,請辦理十二年國教課綱國民中小學宣導相關研習時,優先聘任名單內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