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105 年度國民中小學仿生機器人科技創作競賽 實施辦法」
說明:
一、參賽資格:本市各公私立國中、國小學生 4~6 年級學生。
二、參賽組別:
(一)國小組: 105 學年度本市國小 4 年級至 6 年級學生,採團體競賽每隊 2 至 5 人,可不
分年級混合組隊,每隊指導老師 1 至 2 名。
(二)國中組: 105 學年度本市公私立國中學生,採團體競賽每隊 2 至 3 人,可不分年級
混合組隊,每隊指導老師 1 至 2 名。
三、承辦學校:臺南市立新興國民中學。
四、報名日期: 105 年 9 月 12 日(星期一)上午 8 時至 9 月 21 日(星期三)下午 5 時 30 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