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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為徵選本市特色藝陣,補助辦理藝陣技藝傳習、教育扎根、藝文推廣、創意及創新藝
陣等工作,徵選補助類型、內容、金額及申請方式等詳見簡章。
二、申請資格:本市各級公私立學校、大專院校;立案登記於本市一年以上之人民團體、演藝
團隊、財團法人、基金會等相關組織或機構。
三、申請日期:即日起至 109 年 2 月 27 日止,採郵寄方式辦理。請於 109 年 2 月 27 日前(以郵戳
為憑)將申請資料以掛號方式寄至「708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 6 號 13 樓 臺南市政府
文化局藝術發展科 收」,信封應註明「藝陣特色徵選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