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中營國小
:::
主選單
本站消息
榮譽榜
學學成語
網路硬碟
線上書籍
行事曆
午餐資訊
站長工具箱
重新取得佈景設定
友善校園專區
反霸凌網站
人權大步走
反毒教育宣導
交通安全宣導
性別平等教育網
家庭教育網
學生諮商輔導中心網站
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
話說中營
校史沿革
國小行政團隊
中營國小位置圖
國樂飄香
學校簡介
教學網站
本土語言網站
母語日網站
英語教學成果網站
英語國際教學網
臺南市九年一貫課程網站
中營國小課程計畫網站
資訊教育訪視評鑑檢核表
中營健康促進網
中營輔導網
中營悅讀網
防災教育網站
環境教育網站
資訊融入教學網站
教學資源
NAS網路硬碟
布可星球
音樂教室
自然實驗室
教網中心
教網中心
教育公告系統
南市中小學
臺南市無線網路使用教學
教師系統
電子差勤系統
校務自主管理平台
中營國小圖書館系統
學籍系統
成績系統
國小學生輔導系統
學習護照
CIRN─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
創課坊教學資源平台
中小學網路素養與認知網站
臺南市教育局愛測網
愛學網國教院教學媒體
愛課網
台南市國教輔導團教材資源
學習扶助評量
因材網
均一教育平台
登入
登入
帳號
密碼
登入
:::
本站消息
分月文章
電子報列表
文章列表
重申本局所屬學校教師差勤規定及落實差勤管理事宜,請查照。
公告
人事主任曾素珍
-
人事處
| 2025-11-24 | 點閱數: 176
說明: 一、依據教師請假規則第 4 條規定:「教師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給予公假。其期間由學校視實際需要定之:…八、參加本校舉辦之活動,或應國內外機關團體、學校邀請,參加與其職務有關之各項會議或活動,經學校同意。」及第 15 條規定:「教師未依第 13 條第 1 項規定請假而擅離職守或假期已滿仍未銷假,或請假有虛偽情事者,均以曠職論。」,先予敘明。 二、邇來,接獲民眾反映學校戶外教學及校外競賽等活動,教師有脫隊情形,爰重申教師於經核予公假參加上開活動時,係屬執行職務,依法應全程在場,並依指派履行所負責之工作;如未經許可擅自離隊,屬出勤異常,應依相關差勤規定辦理。 三、請各校再次向所屬教職員工...
觀看完整文章
有關本市公教人員子女就讀國民教育階段之原住民學生,如已支領本府教育局發放之學用費,不得再請領子女教育補助一案,請查照。
公告
人事主任曾素珍
-
人事處
| 2025-11-18 | 點閱數: 168
說明: 一、查「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附表九「子女教育補助表」說明五規定略以,公教人員子女如有全免或減免學雜費(含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學費補助)或已領取其他政府提供之獎(補)助者,不得申請子女教育補助。 二、復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4 年 12 月 1 日總處給字第 10400533951 號函釋略以,前開子女教育補助表有關「政府提供之獎(補)助」規定,係指公教人員子女如支領政府提供「與教育及助學相關」之獎(補)助學金,則不得再請領子女教育補助,惟是否為與教育及助學相關之獎(補)助學金,宜由各該地方政府依其發給之意旨自行認定。 三、有關旨揭學用費之性質,經本府教育局 114 年 9 月 10 日南市教人(二...
觀看完整文章
重申各級學校應遵循教育及行政中立相關事項,詳如說明,請轉知所屬人員配合辦理,請查照。
公告
人事主任曾素珍
-
人事處
| 2025-11-13 | 點閱數: 205
說明: 一、依據教育基本法及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查教育基本法第 6 條規定:「教育應本中立原則。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政治團體或活動。」復查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 3 條規定:「公務人員應嚴守行政中立,依據法令執行職務,忠實推行政府政策,服務人民。」及第 17 條規定:「下列人員準用本法之規定:一、公立學校校長及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布施行前已進用未納入銓敘之公立學校職員及私立學校改制為公立學校未具任用資格之留用職員。……五、各機關及公立學校依法聘用、僱用人員。」爰公教...
觀看完整文章
函轉大陸委員會「強化公務員赴陸港澳管理機制」精進措施及宣導圖卡,請加強宣導並落實通報作業,請查照。
公告
人事主任曾素珍
-
人事處
| 2025-11-06 | 點閱數: 177
一、依據本府 114 年 10 月 31 日府人考字第 1141445445 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中心)加強宣導所屬人員赴陸港澳,不分平、假日均應於行前申請許可或辦理通報作業並經服務機關同意。 三、另行政院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法(規)赴陸建議懲處原則」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規赴港澳建議懲處原則」,均自 115 年 7 月 1 日生效,請加強宣導,以利所屬人員瞭解相關規定,並落實下列事項: (一)貴校(中心)所屬人員申請進入陸港澳地區,應遵守上開相關規定,並依「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人員因公出國案件及赴大陸地區(含非因公)申請案件須報府核定(...
觀看完整文章
有關本市代理教師取得合格教師證書,及具合格教師證書之代理教師取得較高學歷者,於相關規定修正前,得依本函辦理改敘,請查照。
公告
人事主任曾素珍
-
人事處
| 2025-10-30 | 點閱數: 133
說明: 一、為肯定代理教師教學辛勞及權益,自 114 月 8 月 1 日起代理教師如於聘期中取得合格教師證書,或具合格教師證書之代理教師於聘期中取得較高學歷者,比照專任教師規定辦理改敘,並配合修正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以下簡稱聘任補充規定)。 二、於聘任補充規定修正發布前,代理教師如符合上開情形,得依本函下達後 3 個月內檢齊相關證明文件申請改敘,並溯自教育部核發之教師證或畢業證書登載日期生效;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日生效。請各校主動通知符合條件得改敘薪級者,以確保當事人權利。
轉知「全國公教員工優惠商店推動方案」自114年10月13日停止適用一案,請查照。
公告
人事主任曾素珍
-
人事處
| 2025-10-23 | 點閱數: 186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4 年 10 月 13 日總處給字第 11440019092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配合旨揭方案停止適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公務福利 e 化平台(以下簡稱 e 化平台)/其他/優惠商店專區,自即日刪除。現行各主管機關於 e 化平台登載之優惠商店優惠期間尚未屆期前,相關優惠訊息改置於 e 化平台/最新消息及政策/友善家庭服務專區項下。 三、本府優惠商店相關資訊請至本府人事處網頁/權益 e 點靈/優惠商店專區(網址: 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aspx?nsub=L40000
)分頁下載參...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3點、第5點,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公告
人事主任曾素珍
-
人事處
| 2025-10-15 | 點閱數: 90
函轉教育部修正發布「教師請假規則」一案,請查照。
公告
人事主任曾素珍
-
人事處
| 2025-10-15 | 點閱數: 115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4 年 10 月 8 日臺教人(三)字第 1144203364D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 1 份。 二、旨揭修正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14 年 10 月 8 日以臺教人(三)字第 1144203364A 號令修正發布。 三、相關電子檔可至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
下載。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訂定「各機關辦理安全及衛生防護抽查作業實施要點」,並自114年9月30日生效,請查照。
公告
人事主任曾素珍
-
人事處
| 2025-10-13 | 點閱數: 99
轉知銓敘部函以,民國114年9月18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施行日期,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114年10月9日會同發布,第3條身心調適假部分自114年10月10日施行,其餘自115年1月1日施行,請查照。
公告
人事主任曾素珍
-
人事處
| 2025-10-13 | 點閱數: 157
一、因事得請事假,每年准給七日。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 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 照顧假,每年准給七日;為調適身心需要,得請身心調適 假,每年准給三日。請家庭照顧假及身心調適假之日數, 均併入事假計算。超過規定日數之事假,應按日扣除俸( 薪)給。
«
第一頁
‹
上一頁
1
2
3
4
5
(目前頁次)
6
7
8
9
10
›
下一頁
»
最後頁
:::
主選單
首頁
本站消息
分月文章
電子報列表
榮譽榜
學學成語
網路硬碟
線上書籍
行事曆
午餐資訊
站長工具箱
會員登入
帳號
密碼
記住我
登入
:::
站內搜尋
search
進階搜尋
行動 QR 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