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 9 月 18 日臺教人(四)字第 1134202885A 號函辦理。
二、案緣 112 年 7 月 1 日以後初任教職員及公務人員,應適用個人專戶制退撫制度,上開制度規劃於 114 年 1 月 1 日起開放參加人員得依自身風險屬性評估,於自主投資平台選擇適宜之投資組合,為利各校參加退撫儲金之公教人員熟悉自主投資平台功能及操作等相關事宜,教育部規劃自 113 年 10 月 15 日至同年 10 月 18 日,於北部、中部及南部各辦理 2 場次旨揭講習會。
三、為利訓練資源共享,旨揭講習會開放相關業務承辦人員與適用退撫儲金公教人員報名參加,請協助轉知上開人員,倘有意參加者,請於 113 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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