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水情燈號自 112 年 3 月 1 日起由減壓供水黃燈提升為減量供水橙燈,各校以自主節水 10%為目標 | |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112 年 3 月 6 日南市經能字第 1120300670 號函及經濟部水利署 112 年 3 月 2 日經水事字第 11231015010 號辦理。 二、為落實節水行動,請配合協助辦理以下事項: 除廁所用水外,停止供應噴水池用水、綠地澆灌、外牆沖洗、街道及水溝灑水、消防栓試放、露天屋頂放流等非急需或非必要之自來水用水。 機關辦公場所在不影響相關政策下,自來水節水率以節水 10%為目標。
三、經濟部水利署官網「抗旱節水專區」,提供省水懶人包、節約用水金句、機關學校節水教材、省水標章與省水器材等節水宣導平面及影音文宣檔案(網址: https://www.wra.gov.tw/),歡迎貴單位及所轄各單位自行下載並運用於官網抗旱專區宣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