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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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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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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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數:
471
說明:
一、依據臺灣媒體藝術教育推廣協會 101 年 2 月 1 日 101 台藝教字第 C0020201-1 號函辦理。
二、目的:為增進國際書畫藝術文化交流,共同彰顯中華文化。並推廣藝術教育、倡導藝文風氣、鼓勵藝術創作,提升藝術創作水準,使藝術能夠從殿堂走進民間,開發潛在藝術社群,進而提昇全民美學素養,激發全民創意思維。
三、參賽資格:含海內外參賽者
(一)本次大賽分成書法、水彩、水墨、油畫四類,各類項目參與資格如下:
1. 書法:國小組(1~6 年級學生)、中學組(國中及高中職學生)、大專社會組(大專以上學生及社會人士)、國際組(凡非中華民國國籍,第一母語非使用中文之外籍人士)。
2. 水彩:青少年組(國小及國高中職學生)、大專社會組(大專以上學生及社會人士)。
3. 水墨:青少年組(國小及國高中職學生)、大專社會組(大專以上學生及社會人士)。
4. 油畫:不分組。
(二)每人限最多參賽二類,每類以提報一件參賽作品為限。
(三)作品有抄襲、重作、臨摹、代為題字、冒名頂替或違反該簡章規定之情事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取消資格並公布之,三年內不得參賽,已發給之獎金與獎狀予以收回。
四、徵件日期及地點:
(一)初審:自 2012 年 4 月 5 日起至 2012 年 4 月 30 日止,將參賽作品拍成照片,並將照片貼於初審送件表上連同光碟與繳費劃撥證明單,掛號郵寄或逕送至「100 臺北市中正區臨沂街 25 項 16 號 1 樓」 第三屆金赫獎國際盃美術書畫大賽活動組收,信封請註明「參加 2012 第三屆金赫獎國際盃○○類」。
(二)決審(書法類採現場決賽): 2012 年 7 月 20 日至 2012 年 7 月 31 日,將入圍作品連同決審作品送件表,掛號郵寄或逕送至「100 臺北市中正區臨沂街 25 項 16 號 1 樓」 第三屆金赫獎國際盃美術書畫大賽活動組收,逾期視同放棄。
五、其他相關活動訊息,請參閱附件。
六、本案聯絡人:黃小姐,電話: 02-33222288 轉 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