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清水宮甲午科三界唯心五朝祈安清醮親職教育活動計畫
親子戲偶彩繪比賽
一、宗旨:提倡美術教育,發揚大灣清水宮建築美學,獎勵藝術創作,提升藝術風氣。
二、指導單位:臺南市政府、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永康區公所。
三、主辦單位:大灣清水宮管理委員會
四、協辦單位:臺南市立大灣高級中學、永康分局、臺南市議員陳秋萍、臺南市永康區北灣社區發展協會。
五、承辦單位:臺南市立大灣高中。
六、活動時間: 103 年 12 月 14 日(星期日)上午 8:30〜12:00
七、活動地點:大灣清水宮廣場
八、參加對象:設籍臺南市居民,同時子女必須就讀臺南市國中或國小。共分為國小組、國中組兩組(依子女就學階段分組別)。預計參加人數 300人。
九、報名地點:郵寄、親自報名或 mail報名,額滿為止。
1.臺南市立大灣高中輔導室(臺南市永康區文賢街 68巷 1 號)
2.大灣清水宮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臺南市永康區文賢街 422巷 18 之 1 號)
3.報名表 mail至 math75530916@gmail.com
十、報名時間: 103 年 11 月 24 日(星期一)至 103 年 12 月 8 日(星期一)
十一、獎勵:各組取
金牌獎 1名,頒發獎金 3000元,獎狀乙張。
銀牌獎 2名,各頒發獎金 2000元,獎狀乙張。
銅牌獎 3名,各頒發獎金 1200元,獎狀乙張。
佳作數名,各頒發獎金 800元,獎狀乙張。
十二、題材:配合大灣清水宮建醮活動,展現大灣清水宮宗教建築之美。
十三、用具:
(一) 戲偶由清水宮提供,每人限領取一件。
(二)畫材不拘,粉蠟筆、水墨、彩色筆、水彩等均可。
十四、評審:比賽之作品由大灣高中聘請美術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作品。
十五、得獎名單將於 103年 12月 20 日起公布於大灣清水宮部落格 http://blog.yam.com/user/c835335.html ,並以專函通知學校。
十六、得獎作品將於 103年 12月 20 日至 104 年 1 月 5 日公開展出(地點另訂)。
十七、附則:
(一)參賽作品均不退還,得獎作品由大灣清水宮收藏。 (二)本活動得獎人為著作人,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並授權大灣清水宮使用該 著作,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有在任何地點、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轉授權他人利用 該著作之權利,得獎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大灣清水宮不須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三)參加本活動者,視為同意遵循本活動辦法之各項規定。 (四)本實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經大灣清水宮管理委員會決議修改公佈之。 |
十八、預期效益
十九、經費來源:
(二)不足部分由大灣清水宮經費支應。
大灣清水宮親職教育活動〜親子戲偶彩繪比賽報名表
組別(勾選) |
£國小組 £國中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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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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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讀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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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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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絡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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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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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親子必須一同報名,實作材料僅發給未成年子女,每人限發一份。
大灣清水宮親職教育活動〜戲偶彩繪比賽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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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組 £國中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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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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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讀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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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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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絡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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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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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親子必須一同報名,實作材料僅發給未成年子女,每人限發一份。
大灣清水宮親職教育活動〜戲偶彩繪比賽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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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組 £國中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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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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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讀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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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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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絡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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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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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親子必須一同報名,實作材料僅發給未成年子女,每人限發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