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文相關事項已於 100 年 8 月 22 日公告諒達(編號: 9171)。
二、收件時間: 100 年 9 月 26 日起至 100 年 9 月 30 日止,逾期不受理。
三、參賽對象:本市各國民中、小學教師。
四、參賽方式:
(一)個人參賽:作品可獨立製作。
(二)團隊參賽:團隊小組合作,惟每件作品報名作者至多以三人為限。
五、收件方式:參賽者請於期限內備妥規定文件,並以公文交換信箱或寄至東光國小教務處
(臺南市東區東光路 1 段 39 號),並於送出後三天內務必來電確認 2746185 、 2376534 轉 702 )。
六、檢附「教師創新教學技巧示例甄選」實施計畫乙份,請參賽者務必詳閱相關規定。
七、倘有任何問題,逕洽東光國小教務處林鶴音主任, 06-2376534 轉 702 、網路電話: 5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