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8 月 17 日臺教資(一)字第 1100106703 號函辦理。
二、因本年度 9 月 21 日適逢中秋連假,故旨案演練日期提前至 9 月 17 日(星期五)辦理,請本局所屬各國民中小學(含市立高中)於 9 月 17 日(星期五)辦理防震演練;請幼兒園於 9 月份自行訂定演練日期辦理防震演練。
三、因疫情影響,今年為避免群聚得停辦疏散、集結點名之流程,就地避難演護 1 分鐘後,爰請老師以 5 分鐘時間向學生說明地震避難疏散原則(如附件)。
四、有關旨案詳細內容,俟實施計畫訂定通過後函文各校,請各校配合辦理。
五、倘有相關詢問事項,請洽學輔校安科洪卿瑜小姐,聯絡電話: 2991111 分機 83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