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為便利各校領取公費快篩試劑,並維持發放中心學校量能,自 5 月 16 日(星期一)起擴增 2 所發放中心學校,請各校依所在行政區至各分區中心學校領取(如附件)。
二、重申本案公費快篩試劑領取原則及數量:
(一)國小及幼兒園:確診或快篩陽性個案如於「確診或快篩陽性前 2 日內」曾到校上課,其所屬班級之同班同學與導師,全班暫停實體課程 3 天,並由學校提供1 人 1 劑快篩試劑。
(二)國中及高中:確診或快篩陽性個案如於「確診或快篩陽性前 2 日內」曾到校上課,其所屬班級之座位「九宮格」同學,實施 3 天「防疫假」停止到校,並由學校提供1 人 1 劑快篩試劑。
(三)各級學校課程、社團及活動:與確診或快篩陽性個案於「確診或快篩陽性前 2 日內」有摘下口罩共同活動 15 分鐘以上,該類人員(教師、學生、教練等)實施 3 天「防疫假」停止到校,並由學校提供1 人 1 劑快篩試劑。
(四)住宿學生:同寢室室友需居家隔離,由高中以下學校發放1人 2 劑快篩試劑。
三、各學校之教職員工、高中職(含)以下學生及幼兒園園生自主應變領取每人 1 劑公費快篩試劑,請於返校前使用。
四、請各校應視校內防疫需求適時增購快篩試劑備存,以因應疫情變化。
五、各校至中心學校領取快篩試劑時,除各校領取簽收單外,將同時留存各校製作之自主應變/居家隔離人員名冊,以便查核。重申,快篩試劑仍為重要控管物資,請各校務必核實領取。
六、公費快篩試劑領取相關作業表單請至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fMYAv9__4UbdWRO7urvNaxkz2f6PaUem?usp=sharing 或至本局網站「新冠肺炎(COVID-19)防疫專區」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