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 111 年 1 月 21 日賑基字第 0001110010 號函辦理。
二、 該基金會為協助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子女就學困難,訂有「助學金申請辦法」,符合申請者請
將申請表件於 111 年 3 月 7 日前向註冊組提出申請。
三、 有關助學金申請資格及表單,敬請參閱該會網站 https://www.rel.org.tw/Page?itemid=10&mid=37 。
四、 隨函檢附該會來函、助學金申請辦法及申請表件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