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有關 112 學年度第 1 學期軍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請領案
各項優待申請期間:
(一)第一學期:自開學後至九月三十日止。
(二)第二學期:自開學後至二月二十八日止。
第一學期逾期者,可移至第二學期核辦;但本學年度不得移至次學年度辦理。
詳情請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