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北區立人國民小學 111 學年度模範兒童選拔實施計畫
壹、依據:依據本校學務處年度行事計畫辦理。
貳、目的:
一、鼓勵學生奮發向上、敦品勵學,培養健全人格。
二、選拔品學兼優兒童、以落實民主法治及品格教育。
三、透過公開表揚,激發兒童向善及榮譽感。
參、主辦單位:學務處、家長會。
肆、選拔要點:
一、選拔對象:一至六年級,每班推薦一名(含幼兒園)。
二、選拔條件:
(一)五育均衡發展,表現優良,品行操守堪為模範者。
(二)熱心公益、樂於助人。
(三)有其他特殊優良表現,足資同儕學習者。
三、選拔方式:
(一)請各班導師或學生依選拔條件,提出候選模範兒童名單,由班級票選產生。
(二)請導師協助填妥模範兒童個人檔案(如附件),於 3 月 10 日(五)前上傳檔案至 \\共用雲端硬碟\00-111 年度-校務資料繳交\02 學務處(含健康中心午餐辦公室)\721 學生活動組\模範兒童推薦表→各學年資料夾中,檔名請設定為「模範兒童檔案(班級)」,如「模範兒童檔案 601」。
四、各班選拔過程應配合實施民主教育、品格教育,以認同模範兒童之優良行為。
伍、獎勵方式:
一、獲選模範兒童者將於兒童節慶祝大會中,由校長頒發獎狀、獎品公開表揚,以資鼓勵。
二、製作模範兒童榮譽榜張貼於校園公布欄以表彰模範。
陸、附則:本計畫陳請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事前公告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