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附件 附件一:作品檢核表 寄件人: 臺南市○○區○○○村里○○路○○號 ○○國中(小) 聯絡人: 聯絡電話: 貼郵票處 收件人: 710台灣台南市永康區國光五街72號 電話06-2711640轉711 傳真:06-2712714 臺南市永康區崑山國民小學 教務處 羅俊男 主任 收 (報名台南市第五十三屆公私立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會) ◆檢附資料(以下為報名所需繳交內容,歡迎學校踴躍報名) 繳交內容:(請自行勾選檢核確認) □ 1、作品檢核表1份 (附件一) 一學校一張請勿裝訂 □ 2、學校科學展覽會作品統計表1份(附件二) 一學校一張請勿裝訂 □ 3、臺南市第五十三屆公私立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會作品送展清冊(附件四) 一學校一張請勿 裝訂 □ 4、作品送展表1份(附件五) 一件作品一張請勿裝訂 □ 5、作品說明書4份(附件六、七、八) 一件作品4份 □ 6、參展作品電力需求調查表(附件十之五) 有需求才填寫;一學校一張請勿裝訂 □ 7、跨縣市學校合作參展切結書(附件十之六) 有跨縣市合作才填寫;一作品一張請勿裝訂 □ 8、所有書面資料燒成電子檔光碟1份 請註明學校校名及送展科別 附件二:學校科學展覽會作品件數統計表 校名: 地址: 電話: 舉辦日期:中華民國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 全校班級數: 在籍學生人數: 科別 校內參展件數 入選參加市展優良作 品件數 備註 合 計 校長: 承辦人: 日期: 填表說明: 科別填寫請依下述順序填寫 一、國小組請依物理、化學、生物、地球科學、數學、生活與應用科學科別順 序填寫。 二、國中組請依物理、化學、生物、地球科學、數學、生活與應用科學科別順 序填寫。 中華民國102年 月 日 附件三:地方科學展覽會作品件數統計表 縣市 區 所屬學校科學展覽會及地方科學展覽會展出作品件數統計表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 區分 學校展 地方展 備註 舉辦日期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共 天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共 天 學校數 所屬學校數: 參展學校數: 入選學校數: 科別 組別 學校展覽 件數 入選優良 作品件數 參加地方 展覽件數 入選參加 全國展件數 合計 附入選全國展送展清冊1份。 主辦單位: 業務單位主管: 承辦人: 填表說明:科組別填寫請依下述順序填寫 一、國小組請依物理、化學、生物、地球科學、數學、生活與應用科學科 順序填寫。 二、國中組請依物理、化學、生物、地球科學、數學、生活與應用科學科 順序填寫。 三、高中組請依物理、化學、生物、地球科學、數學、生活與應用科學科 順序填寫。 四、高職組請依機械、電子電機及資訊、化工衛工及環工、土木、農業及 生物科技科順序填寫。 附件四:臺南市第五十三屆公私立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會作品送展清冊 ○○○○○ (校名) 參加臺南市第五十三屆公私立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會作品送展清冊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編號 科別 組別 作品 名稱 第一 作者 身分 證 年級 第二 作者 身分 證 年級 第三 作者 身分 份證 年級 第四 作者 身分 份證 年級 第五 作者 身分 份證 年級 第六 作者 身分 份證 年級 第一 指導 老師 身分 證 第二 指導 老師 身分 證 第一作者 學校全稱 聯絡人代表 EMAIL 承辦人: 業務單位主管: 校長: ※填寫說明: 1. 編號:請勿填寫,由本市科展承辦單位統一編列。 2. 科別:國小組請依物理、化學、生物、地球科學、數學、生活與應用科學科順序填寫;國中組請依物理、化學、生物、地球科學、數學、生活 與應用科學科順序填寫。 3. 組別:請填寫國小組、國中組(完全中學須註明國中部或高中部)。 4. 國小組不得超過6名,國中組不得超過3名。如為集體作品,請在人數限制範圍內推選對作品研究貢獻最大之主要作者為代表。 5. 指導教師不得超過2名。 6. 請仔細填寫以減少錯誤(此項清冊為印製作品目錄、評審及獎勵之依據,其中科別、組別、年級、作者姓名、指導教師姓名等容易發生錯誤, 影響評審、獎勵,請務必仔細填寫;學校名稱務必填寫第一作者之學校全銜)。 附件五:作品送展表(夾於作品說明書第一頁,請勿裝訂) 臺南市第五十三屆公私立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會作品送展表 作品名稱 科別 組別 作者姓名 1. 2. 3. 4. 5. 6.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身分證字號 就讀學校(全 銜)及年級 工作項目及 具體貢獻 % % % % % % 第一作者 學校地址 郵遞區號:□□□ 第一作者 學校電話 校長 姓名 指導教師姓名 1. 2.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身分證字號 服務學校全銜 行動電話 E-mail 指導項目及 具體貢獻 % % 作品與教材 之相關性 (請註明教學單元) 本參展作品未曾抄 襲他人之研究成果 指導教師 簽 名 備註:1.作者最多限填3名(國小組最多6名),請區分主要作者與次要作者依序填寫作者姓名欄(1.為主要作者2.為次要作者,其餘類推), 並詳列作者對本作品之貢獻。 2.指導教師最多限填2名,未從事指導工作而列入者,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查明處理。 臺南市第五十三屆公私立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會 附 件 六 :說 明 書封面 作品說明書 科 別:□國中組 □國小組 組 別:□物理 □化學 □生物 □地球科學 □數學 □生活與應用科學 作品名稱: 關 鍵 詞: 、 、 (最多3個) 編 號: 製作說明: 1.說明書封面僅寫科別、組別、作品名稱及關鍵詞。 2.編號由承辦單位編列。 3.封面編排由參展作者自行設計。 作品名稱 摘要(300字以內) 附 件 七 :說 明 書 內文 壹、研究動機 貳、研究目的 參、研究設備及器材 肆、研究過程或方法 伍、研究結果 陸、討論 柒、結論 捌、參考資料及其他 ※書寫說明: 1.作品說明書一律以A4大小紙張由左至右打字印刷(或正楷書寫影印)並裝訂成冊。 2.作品說明書內容文字以一萬字為限(包含標點符號,但不包含圖表之內容及其說明文字), 總頁數以30頁為限(不含封面、封底及目錄)。 3.內容使用標題次序為壹、一、(一)、1、(1)。 4.研究動機內容應包括作品與教材相關性(教學單元)之說明。 5.原始紀錄資料(一律以A4大小紙張裝訂成冊)須攜往評審會場供評審委員查閱,請勿將 研究日誌或實驗觀察原始紀錄正本或影本寄交承辦單位,承辦單位將予以退回,不代為轉 交評審委員。 6.作品說明書自本頁起請勿出現校名、作者、校長及指導教師姓名等,並且照片中不得出現 作者或指導教師之臉部,以便密封作業。 7.參考資料書寫方式請參考APA格式。(詳見柒、附錄) 壹、封面: 附 件 八 :參 展 作品 電 腦 檔 案製 作 規範 一、版面設定:上、下、左、右各2cm 二、封面字型:16級 貳、內頁: 一、版面設定:上、下、左、右各2cm 二、字型:新細明體 三、主題字級:16級粗體、置中 四、內文字級:12級 五、項目符號順序: 例: 壹、 XXXXXXX 一、 XXXXXXX (一) XXXXXXX 1. XXXXXX (1) XXXXXX 貳、 OOOOOOOO 一、 OOOOOOO (一) XXXXXXX 1. OOOOOO (1) OOOOOOO 參、對齊點:使用定位點對齊或表格對齊 一、定位點 AAAAAAA BBBBBBBB CCCCCCC DDDDDDD 二、表格 AAAAAA BBBBBBB CCCCCCC DDDDDDD 肆、電子檔: 一、文字與圖表及封面須排版完成於1個檔案中。 二、以WORD文件檔(﹡DOC或﹡DOCX)及PDF圖檔為限。 三、檔案名稱為作品名稱。 四、檔案大小限10M Bytes以內。 五、一律以內文第一頁起始插入頁碼。 附件九 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團體獎積分計算方法 一、 縣市團體獎:各縣(市)所屬國中及國小、直轄市所屬國中及國小,分 兩組(送展件數屬9件(含)以下為第一類組;送展件數屬10件(含) 以上為第二類組)以獲獎總積分除以分配之件數,所得分數最高之兩組 前三個縣(市),分列第一、二、三名。 二、 學校團體獎:分國小、國中、高中、高職四組,每組取積分最高之學校 三所,分列第一、二、三名。 三、積分計算: (一)參展作品如為集體創作,則積分納入主要作者(第一順位之作者)所 就讀之學校及學校所在之縣(市)計算之。 (二)在全國科學展覽會得第一名之作品每件計10分,第二名之作品每件計 7分,第三名之作品每件計5分,佳作之作品每件計2分。其他獎項之 作品(個別獎除外)每件計1分。 (三)各校入選作品總分數為總積分。 四、若縣(市)或同組學校之積分相同時,則依獲第一名作品件數多寡決定 名次,如同組學校積分相同,獲第一名作品件數也相同時,則依第二名 件數多寡決定名次,餘此類推。 五、如依上項規定,仍未能區別名次時,則按同積分增額選取。但第一名同 分數在三個以上時,則第二名、第三名從缺;第一名同分數為二個時, 則第二名從缺,得分次高者列為第三名。若第二名同分數在兩個以上時, 則第三名從缺。 附件十 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參展安全規則 前言 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參展安全規則之訂定源起於,我國歷年來推送 全國科展優勝作品參加美國國際科學展覽會,而該會設置有安全審查之良好制 度,基於企與國際科展接軌,並為培養我國學生從事科學研究正確之道德觀 念,並維護作者與觀眾之安全,故於民國77年開始草擬,並於民國78年1月 28日獲教育部台(78)中字第04307號函核備,並於民國79年暨第30屆全國 科展時正式實施,後續又逐年增修條文以符合國情及科展實際需求。 壹、宗旨: 為協助各級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對於學生從事研究之主題及方式加以合理規 範,特訂定本規則。 貳、組織: 於全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設『科學展覽作品審查委員會』遴聘具有生命科 學、化學、物理或應用科學等相關科系助理教授以上資格之專家學者為委 員,並互推一位委員為召集人,專司參展作品之審查工作,至於有關參展 安全規則諮詢服務,得函請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轉請審查委員或專家學者 予以說明。 參、準則: 一、從事科學研究應以善待生物及不影響生態為原則,於製作展品時,尤應 將維護作者自身及觀眾之安全健康及保護生物之生存環境為主要考慮因 素,並不得有虐待動物、影響稀有植物生存之傾向。 二、對保育類之動植物從事研究時,須獲得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同意書。 肆、審查: 一、參展作品於收件時須依本安全規則各項規定予以檢查,收件後若經安全 審查發現不合規定者得作『請即改正』、『不准參展』之處分。 二、作品中如有下列情況則不准參展: (一)有害微生物及危險性生物。 (二)劇毒性、爆炸性、放射性、致癌性或引起突變性及麻禁藥之物品。 (三)雷射使用違反我國及國際雷射標準相關規範。 (四)違反我國電力規範、電工法規及電器安全規定。 伍、禁止展出事項: 一、下列作品於公開展出時必須以繪圖、圖表、照片或幻燈片等方式展出。 (一)所有的動物、植物以及動物的胚胎、家禽幼雛、蝌蚪等活的生命物 質。 (二)人類的牙齒、頭髮、指甲、細胞組織、血液以及腦脊髓液等,但人 體其他所有部份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展出。 (三)所有一切微生物的試驗步驟與結果。 (四)食物、濃酸、濃鹼、易燃物或任何容易引起公共危險性的物品。 二、實驗過程中有影響觀眾心理或生理健康或殘害動物之虞之圖片、照片或 幻燈片。 三、評審期間禁止使用可對外聯結之網路及操作展示作品。 陸、限制研究事項: 一、在實驗過程中不可在未設置防護措施之環境下從事研究。實驗過程涉及 高電壓、雷射裝置或X光之使用,須檢附電壓雷射X光風險性評估表(格 式如附件十之一)。 二、從事生物專題研究時,需說明依法取得之生物來源,並需取得在校生物 教師許可,以不虐待生物為原則。 細目如次: 1.以脊椎動物為研究對象時(需出具脊椎動物研究切結書,如附件十 之二),需培養學生正確道德觀念,以合法之取材方式,瞭解研究動 物之目的在促進動物生存,而能於研究過程中給予動物適當之照 顧,且不得進行任何足以使動物受傷害或死亡之教學或實驗。如能 鼓勵學生多以單細胞生物或無脊椎動物為研究題材最好。 2.以人類為研究對象時,必須符合醫療法之規定(需附上人類研究切 結書,如附件十之三),且須在不影響人類生理、心理及不具危險性 之前提下從事研究,並出具必要之證明文件。 3.以遺傳基因重組為研究對象時,須符合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頒行 『基因重組試驗手冊』之規定(需附上基因重組實驗同意書,格式 如附件十之四);參展作品之安全措施以手冊中所規定之P1安全等 級為限,並須出具實驗室證明。 4.不得從事生物安全第二等級(BSL-2)(含)以上有害微生物及危險性生 物之研究。 三、在實驗過程中,不得使用劇毒性、爆炸性、放射性、致癌性或引起突變 性及麻禁藥。 柒、許可操作事項: 參展作品若使用機械電器或雷射裝置,應符合下列規定使得操作之: 一、作者必須在現場親自操作。 二、使用交流電壓220伏特以下(含)或直流電36伏特以下(含)之電源並須符 合用電安全規定。凡採用電流驅動或照明之作品,經適用於110伏特及 60週波之交流電,電源接線加裝保險絲,最高電流以不超過10安培為原 則。 三、符合國際雷射規範 IEC 60825第二等級1mW以下(含)規範。 四、停止操作時須立即切斷電源。 五、須設置防護措施,以防止觀眾靠近。 六、除上述規定外,須設置明顯標示。 捌、附則: 本安全規則經「中華民國科學展覽會諮詢委員會」決議通過後報請教育部 備查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十之一 電壓雷射X光風險性評估表 凡涉及運用具危險性設備(設計)或從事潛在有害的或具危險性活動者,皆須檢附此表格 (例 如:涉及操作交流電壓超過220伏特、直流電壓超過36伏特、雷射裝置或X光等實驗作品) 【此表格必須於實驗進行前填妥】 學生姓名: 就讀學校: 作品名稱: 1. 列出所有運用之具風險性之活動、設備(設計);須包含使用電壓數值或雷射等級。 2. 標示、敘明並評估此作品所涉及之風險及危險性。 3. 描述採取何種預防措施與實驗過程以降低風險及危險性。 4. 列出安全資訊之來源。 5. 以下由具相關資格證照之研究人員、主管人員填寫: 本人同意上述危險性評估與安全預防措施及程序,並證明本人熟知學生研究過程並將直接 監督其實驗操作。 □ 學校;指導教師簽名 日期: □ 大學或研究機構*;教授或研究員簽名 日期: 服務機關: (請蓋系所戳章)電話: 地址: *實驗涉及雷射,均須符合國家標準檢驗局CNS 11640雷射安全使用標準、行 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規範及國際標準IEC 60825規範。 *實驗涉及高電壓者,須符合我國電力規範、電工法規及電器安全規範。 附件十之二 脊椎動物研究切結書 學生姓名: 就讀學校: 作品名稱: 1. 研究之動物名稱及數量。 2. 如何依法取得動物之來源*? 3. 簡述研究過程,並說明使用脊椎動物之必要性。 4. 是否解剖或傷害動物?是否由合格獸醫師或相關領域之科學家進行相關實驗操作*? 請詳 述實驗方式及如何將傷害減至最低。 5. 進行實驗地點: □ 家中;家長簽名 日期: □ 學校;指導教師簽名 日期: □ 大學或研究機構;教授或研究員簽名 日期: 服務機關: (請蓋機關印信) 電話: 地址: *1.保育類動物須獲得農委會同意書。 * 需檢附獸醫師或相關領域之科學家證明函。 附件十之三 人類研究切結書 學生姓名: 就讀學校: 作品名稱: 1.人類研究是否屬於衛生署公告之人體試驗研究醫療法規規範?□否 □是;請 詳述: 2.詳述研究對象及研究內容,並說明使用人類或人類來源之檢體進行研究之必要性與合理性。 3.詳述研究對象之取得方式(Informed Consent),若有使用人類來源之檢體,取得之途逕必 須符合衛生署公告之人體試驗法規,並檢附受試者知情同意書。 4.簡述如何減輕研究過程所發生之人體危險或傷害。 5.研究過程是否有危險性? (例:牽涉生理、心理實驗而導致人體損傷、法律問題、社會安 全…等)□否 □是;請詳述: 6.研究過程是否有老師或醫療人員指導?□是 □否;請詳述: 7.進行實驗地點: □家中;家長簽名 日期: □學校;指導教師簽名 日期: □大學□研究機構□醫院□其它 ;教授、研究員或醫療人員簽名 職稱: 服務機關:(請蓋機關印信) 電話: 地址: 日期: 8.依據衛生署公告之醫療法規定,若進行人體試驗研究時,需檢附「人體試驗委員會同意書」。 指導人員最近六年需研習醫學倫理課程九小時以上。(行政院衛生署衛生法規資料網址: http://dohlaw.doh.gov.tw/Chi/Default.asp) 附件十之四 基因重組實驗同意書 學生姓名: 就讀學校: 作品名稱: 凡進行基因重組實驗須由實驗室負責人填寫本同意書 實驗室負責人: 職稱: 電話及傳真: 執行機構、系所: 1、實驗內容: 是否進行基因重組之實驗? ----------□是 是否進行微生物培養的實驗? --------□是 是否進行基因轉殖之動物實驗? ------□是 是否進行基因轉殖之植物實驗? ------□是 是否為自交植物? ------------------□是 2、重組基因、微生物、病毒及寄主之其安全等級(參考基因重組實驗守則附表二) a.重組基因來源名稱: □第一級危險群,□第二級危險群,□第三級危險群,□第四級危險群, □動物,□植物 b.進行重組基因之微生物或病毒宿主名稱: □第一級危險群,□第二級危險群,□第三級危險群,□第四級危險群 c.進行重組基因之細胞、植物或動物宿主名稱: 3、基因轉殖實驗設備及轉殖方法 a.具備之基因轉殖之動物實驗設備:□SPF設備; □IVC設備; 其他﹝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具備之基因轉殖之植物實驗設備:□生長箱; □溫室; □農場; 其他﹝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基因轉殖方法:□virus; □microinjection; □liposome; □gene gun;□___________ 4、進行本研究所需之安全等級:□P1 □P2 □P3 □P4 5、進行本研究之實驗室 生物安全等級:□P1 □P2 □P3 □P4 實驗室負責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附件十之五:參展作品電力需求調查表 臺南市第五十三屆公私立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會 參展作品電力需求調查表 一、學校全銜: 區 □國中□國小 承辦人(簽章): 二、用電調查: 說明1.申請核准會提供110V插座,請自備延長線接至桌面使用, 為避免用電量過大,本申請之電力不提供筆電使用) 說明2.一所學校只需合填一張,並於 月 日前送交崑山國小 (網路報名也需一併填報,雙確認,此會影響場地佈線) 教務處匯整,感謝您的協助! (1) 科 /作品名稱: 申請電壓 110V 插頭 _____座 (2) 科 /作品名稱: 申請電壓 110V 插頭 _____座 (3) 科 /作品名稱: 申請電壓 110V 插頭 _____座 (4) 科 /作品名稱: 申請電壓 110V 插頭 _____座 (5) 科 /作品名稱: 申請電壓 110V 插頭 _____座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月 日 附件十之六、跨縣市學校合作參展切結書 臺南市第五十三屆公私立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會 【跨縣市學校合作參展切結書】 作品名稱: 組 別:□國中組□國小組 科 別:□物理□化學□生物□地球科學□數學□生活與應用科學 立切結書人為參加「臺南市第五十三屆公私立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會」之 參賽人,茲切結事項如有下列各項情事之一,於評選前發現者,取消參選資格, 於獲獎後發現者,追回獎金、獎狀及獎座: (1)報名時確定已獲得其他縣市科學展覽競賽前三名獎項。 (2)學生參與科展作品研製,不得跨組參展(如國中組跨國小組)。(3)每位學 生限報名乙件作品參展,且不得跨科參展。 (4)違反本計畫相關規定,有具體事實者。 此致 臺南市教育局 立切結書人 指導教師 簽名 1. 2. 全部作者 簽名 1. 2. 3. 4. 5. 6. 就讀學校 縣市 1. 2. 3. 4. 5. 6. 就讀學校 1. 2. 3. 4. 5. 6. (全部作者均須親筆簽名) 中華民國 102 年 月 日 柒、附錄 ◎APA第五版一般文獻格式◎ 林天祐 台北市立師範學院國民教育研究所 參考文獻 壹、中文部分 【書中的一篇文章】 呂木琳(1994)。有效安排教師在職進修因素檢西。載於中華民國教育學會主編,師範教育 多元化與師資素質(59-78頁)。臺北市:師大書苑。 【一本書】 吳明清(1996)。教育研究-基本觀念與方法分析。臺北市:五南。 吳明清(2000)。教育研究-基本觀念與方法分析(2版)。臺北市:五南。 【期刊文章】 吳明清(1990)。談組織效能之提升與校長角色。教師天地,46,46-48。 吳清山、林天祐(2001a)。網路成癮。教育資料與研究,42,111。 吳清山、林天祐(2001b)。網路輔導。教育資料與研究,42,112。 【國科會報告】 吳清山、林天祐、黃三吉(2000)。國民中小學教師專業能力的評鑑與教師遴選之研究。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專題研究成果報告(報告編號:NSC 88-2418-H-133-001-F19)。 【學位論文】 柯正峰(1999)。我國邁向學習社會政策制訂之研究-政策問題形成、政策規劃及 政策合法化探討。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社會教育學系博士論文,未出版,台北市。 【政府出版品】 教育部(2001)。中華民國教育統計。臺北市:作者。 【報紙】 陳揚盛(2001年2月20日)。基本學力測驗考慮加考國三下課程。台灣立報,4版。 貳、英文部分 【ERIC】 Barker, B. O. (1986). The advantage of small schools. (ERIC Document Reproduction Service No. ED 265 988) 【一本書】 Barnard, C. I. (1971). The functions of the executive.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書中的一篇文章】 Creemers, B. P. M. (1992). School effectiveness, effective instruction and school improvement in the Netherlands. In D. Reynolds & P. Cuttance (Eds.), School effectiveness: Research, policy and practice (pp. 48-70). London: Cassell. 【期刊文章】 Edmonds, R. R. (1982). Programs of school improvement: An overview. Educational Leadership, 40(3), 4-11. 【學位論文】 Hungerford, N. L. (1986). Factors perceived by teachers and administrators as stimulative and supportive of professional growth. Unpublished doctoral dissertation, Stat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East Lansing, Michigan. 參、網路資源 一、中文部分 【公告事項】 訓委會(2001年2月16日)。「建立學生輔導新體制--教學、訓導、輔導三合一整合實驗方 案」申請試辦及觀摩實施要點(修正版)[公告]。台北市:教育部。2001年2月20日,取自: http://www.edu.tw/displ/bbs/ 三合一申請試辦要點修正版.doc 【期刊文章】 黃士嘉(2000)。發展性之學校危機管理探究。教育資料與研究,37。2001年2月20日,取 自: http://www.nioerar.edu.tw/basis3/37/a11.htm 【雜誌文章】 王力行(無日期)。落在世界隊伍的後面?遠見雜誌網。2001年2月20日,取自: http://www.gvm.com.tw/view3.asp?wgvmno =413 【雜誌文章,無作者】 台灣應用材料公司總經理吳子倩:做好知識管理才能保有優勢(無日期)。遠見雜誌網。 2001年2月19日,取自:http://www.gvm.com.tw/view2.asp?wgvmno=416&orderno=1 【媒體報導】 陳揚盛(2001年2月20日)。基本學力測驗考慮加考國三下課程。台灣立報。2001年2月 20日,取自:http://lihpao.shu.edu.tw/ 【媒體報導,無作者】 推動知識經濟發展須腳踏實地(2000年9月5日)。中時電子報。2001年2月19日,取自: http://ec.chinatimes.com.tw/scripts/chinatimes/iscstext.exe?DB= ChinaTimes&Function=ListDoc&From=2&Single=1 【摘要及資料庫資料】 葉芷嫻(2001)。國民教育階段九年一貫課程政策執行研究─國民中小學教育人員觀點之分 析[摘要]。台北市立師範學院國民教育研究所碩士論文,未出版。2001年2月19日,取 自「全國博碩士論文資訊網」:http://datas.ncl.edu.tw/ theabs/00/(編號: 89TMTC0576007) 【單篇文章】 林天祐(無日期)。日本公立中小學不適任教師的處理構想。2001年2月20日,取自: http://www.tmtc.edu.tw/~primary 【單篇文章,無作者】 什麼是高級中學多元入學?(無日期)。台北市:教育部。2001年2月20日,取自: http://www.edu.tw/high-school/bbs/one-1/one-1-1.htm 二、英文部分 【公告事項】 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 (1995, September 15). APA public policy action alert: Legislation would affect gran recipients [Announcement]. Washington, DC: Author. Retrieved January 25, 1996, from http://www.apa.org/ppo/istook.html 【期刊文章】 Jacobson, J. W., Mulick, J. A., & Schwartz, A. A. (1995). A history of facilitated communication: Science, pseudoscience, and antiscience: Science working group on facilitated communication. American Psychologist, 50, 750–765. Retrieved January 25, 1996, from http://www.apa.org/journals/jacobson.html 【雜誌文章,無作者】 From "character" to "personality": The lack of a generally accepted, unifying theory hasn't curbed research into the study of personality. (1999, December). APA Monitor, 30. Retrieved August 22, 2000, from http://www.apa.org/monitor/dec99/ss9.html 【摘要資料】 Rosenthal, R. (1995). State of New Jersey v. Margaret Kelly Michaels: An overview [Abstract]. Psychology, Public Policy, and Law, 1, 247–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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