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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113 學年度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專業工作人員(編制內正式教師或代理教師)第 2 次遴選簡章」辦理。
二、報名資格: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始得報名。
(一)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正式教師。
(二)已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合格證書或原住民族文化及藝能證書,並具傳承原住民族語言、文化或技藝之代理教師。
三、支援期程:以公假方式全時支援本中心,期間自公告錄取日起至 114 年 7 月 31 日止,支援期滿工作成績考評合格者,得繼續支援。
四、工作處所:本局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東區德高國小內)並視需要配合至教育局上班。
五、工作...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 113 年 7 月 11 日南市教專字第 1130975566 號諒達。
二、依據教育部 113 年 7 月 9 日臺教師(三)字第 1130069495 號函及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113 年 7 月 3 日師培字第 1131000315 號函辦理。
三、旨揭研習規劃 1 日共同線上課程及 2 日實體課程,相關說明如下(課程表詳如附件)
(一)研習對象: 113 學年度全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首次獲聘為正式教師者(以下稱「初任教師」)。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依意願參加(再任之公立學校正式教師者、具備公立學校代理教師年資 5 年以上資歷者、具備私立學校正式教師年資 5 年以上資歷者)
(二)研習時間及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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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國立清華大學中華民國 113 年 7 月 26 日清語研所字第 1139005821 號函辦理。
二、國立清華大學依教育部 113 年 6 月 5 日臺教師(三)字第 1132601457K 號函辦理「中小學在職教師進修原住民族之民族教育次專長學分班(中小教---泰雅族語)」。
三、學分班資訊如下:
(一)招生對象:
1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具備合格教師證書之在職專任正式教師。
2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在職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具備學校提供之在職證明。
(二)報名日期:中華民國 113 年 8 月 2 日(星期五)起至 8 月 12 日(星期一)止。
(三)開設班...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