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教育人事及業務經費辦法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辦理。
目的:協助本校附設幼兒園身心障礙學生在校學習、生活照顧事項及家長聯繫等事宜。
錄取名額:正取 1 名,備取 2 名。
報名資格: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有特教助理員資歷更優。
工作內容: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 在教師督導下,協助班級身心障礙學生在校生活自理、學習活動、上下學及其他校園生活等支持性服務。
- 在教師督導下,依身心障礙學生在校實際情況,撰寫服務紀錄,內容包含學生在校生活、能力觀察、突發事件紀錄等。
任用期間:預計 112 年 02 月 13 日至 112 年 06 月 30 日 止
- 本案經費由市府專款補助,惟當進用原因或經費來源消失時,將同時無條件解聘。
- 特教助理員如欲於僱用期間內辭職,應於一個月前書面通知本校,遺缺由備取遞補。
鐘點節數及待遇:
- 錄取人員以鐘點費方式支應,每小時以 176 元計,每天服務不超過 8 小時(依學生實際需求、核定經費及時數調整)。
- 受僱用人員依勞基法規定辦理,相關勞、健保、離退金由教育局核定額度內勻支。
- 錄取者經進用,應接受學校辦理之職前訓練。
- 本案係屬購買「特教服務」性質,不適用「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奉點支給報酬標準表」。
公告日期及網站:即日起至 112 年 02 月 06 日(一)。
報名方式:
-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2 年 02 月 06 日 上午 09 時止。
- 報名方式:請持報名表(如附件 1 )、身份證件(正影本)、最高學歷證件(正影本)、自傳,親送至本校附設幼兒園月亮班(恕不接受通訊報名)。
- 報名地點:本校附設幼兒園(地址:臺南市六甲區中正路 319 號,電話: 06-6982041 轉 208 或 06-6984863#33 )。 聯絡人:幼兒園李主任 。
甄選方式:
- 甄選時間: 112 年 02 月 06 日上午 10 時起,依報名次序面試( 10 分鐘)。
- 甄選方式:依面試分數擇優錄取。
- 甄選地點:本校附設幼兒園月亮班。
錄取公布: 112 年 02 月 06 日下午 2 點前公告於本校網站,並電話個別通知,如經錄取請於錄取公告隔日上午 10 時前報到,未如期報到者視同棄權。